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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贤廉政故事

方志广东
2024-10-09

在广东历史的长河中

有这样一群光辉璀璨的人物

他们心怀苍生

清廉自守,垂范后世

今天

一同走近这些先贤

聆听不朽的故事

感受穿越时空的浩然正气



吴隐之(?—414),字处默,东晋濮阳鄄城(今山东省鄄城县)人。以品学出众被选拔为官。累迁晋陵太守、广州刺史、度支尚书。


其时,传说广州地多宝物,“广州包带山海,珍异所出,一箧之宝,可资数世”,故官员易谋暴利,多贪污。隆安三年(399),晋安帝为整饬吏治,任命素以清廉著称的吴隐之为龙骧将军、广州刺史,希望通过他“革岭南之弊”。


当时,在出入广州的要道石门附近,有一口水井,被称为“贪泉”,传说饮过此水就会变得贪得无厌,贪污受贿的官员以误饮贪泉来为自己开脱。吴隐之赴任广州经过此地,亲到井边,舀了一勺“贪泉”饮下,并赋诗云:“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自比先贤伯夷、叔齐,驳斥了谬说,表明自己坚守原则的决心。


这之后,吴隐之果真一生洁身自好,清俭不改。《晋书》载,他“在州,清操逾厉,常食不过菜及干鱼而已,帷帐器服皆付外库,时人颇谓其矫,然亦终始不易。”每餐通常只有青菜和鱼干,还把州府规定供给他的帷帐、器服都交给外库管理,自己从不截留半点公款,不用一件公物。


由于他为官清正,以身作则并着力整饬纲纪,岭南官场的风气也为之一新,吴隐之因而受到广州老百姓的爱戴,朝廷也予嘉奖:“孝行笃于闺门,清节厉乎风霜;实立人之所难,而君子之美致也。”


吴隐之的事迹被后来到岭南任职者引为典范,代代流传,唐王勃《滕王阁序》有“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宋古成之《贪泉》有“一酌不能惑,千年依旧清”;明尹风岐《送兄广东参政应奎》有“珍重平生清节在,不妨引满酌贪泉”。今贪泉已湮没,在广州市白云区、佛山市南海区均有纪念遗址。


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内的贪泉遗址(来源:南方日报)



包拯(999—1062),字希仁,北宋庐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曾任天章阁待制,授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包拯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后世把他当作清官的典型,有“包青天”之名。


康定元年(1040),包拯转任端州知军州事。端州即今天的肇庆,出产被列为四大名砚之首的端砚,有“端石一斤,价值千金”之说。端砚是朝贡之物,此前的知府都趁着进贡的机会,敛取进贡数目几十倍的端砚,来赠送给当朝权贵,谋取私利。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命令按贡数征收,绝不多收一方,执政期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宋史·包拯传》有载:“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方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包拯在肇庆留下了唯一传世诗作《书端州郡斋壁》:“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这首明志诗宣示了包拯高尚的政治理念和清正的操守准则。


任职端州三年,包拯秉持着这份“清心直道”的为官理念,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他扩筑西江堤围,治理水患;开渠凿池,改沥湖为耕地、鱼塘;规划建立新城,在城中建立丰济仓,以备饥荒;建崧台驿于城西以利交通。


直至今天,包拯留下的清廉之风,仍然影响着肇庆一方水土。肇庆人民为纪念包拯,兴建了包公祠、包公楼、包公文化园等


肇庆包公祠(摄影:练新)



余靖(1000—1064),早年名希古,字安道,号武溪,北宋韶州(今广东省韶关市)人,著名政治家、外交家、诗人、学者。


余靖塑像(来源:韶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余靖从政四十余年,政绩兼涉修史、谏言、治吏、外交、平乱等诸多方面,是历史上有名的政治家。他不避权贵、犯颜直谏,更曾三使契丹,“辩论往复数十,卒屈辽主而还”。在担任史官之职时,余靖创下了一年“新校《史记》一百三十卷,新校《前汉书》一百卷,新校《后汉书》九十卷”,并在校勘的基础上撰写《三史刊误》四十五卷的记录,可谓今日史志工作者的楷模。欧阳修赞之曰:“功书史官,名在夷狄。”


余靖知广州时,兼管内劝农市舶使、提点银铜场公事。广州物产丰富,历任官员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余靖到任后奏请朝廷,严禁官吏“购南药、请番货”,免除商船附加税,自己率先垂范、轻车简从、清廉自重。正如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余靖传》所记:“及公北归,不载南海一物。”


“政为民纲,清本士节。立于寡过,先乎自洁。根不坚固,枝必颠折。”这是余靖《从政六箴·清箴》里面的开篇之句。


《从政六箴》分为“清、公、勤、明、和、慎”六条,余靖将“清廉自洁”作为做官的核心操守,倡导为官应该以“不贪为宝”,将“抱公绝私”作为履职的纲要,主张当政领导要品行端方、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受贿赂,做人为官要光明磊落,“轩铜照胆,不将不迎”,不钩心斗角,要宽厚仁和,慎始慎终。《从政六箴》作于余靖初授官时,后来多次修改,直到晚年才真正定稿,可以说是余靖一生坚守的廉洁箴言。



谢正蒙(1563—1631),又名谢中吉,号子圣,明广东惠来人(今广东省惠来县),曾任广西灵川县知县、湖广安乡县知县、监察御史。


谢正蒙塑像(来源:揭阳日报)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谢正蒙任湖广安乡县知县,任中倡修堤防,鳌奸剔弊,政举卓异。万历三十八年(1610)奉召抵京,朝廷赐宴,称赞他为“清廉天下冠”


谢正蒙在监察御史任上,积极向朝廷陈述政见利弊,不怕触犯权贵,先后参处过税珰(太监)李凤、阮升,以及皇帝的心腹锦衣卫百户刘光先、金吾右卫指挥使倪英等,抨击过银台(通政使司)等部门,并查出盐政败坏的罪魁祸首是明神宗的爱子福王朱常洵,对其多次弹劾。他直言不讳:“福王忘却军国之计”,“国家百万边储,大半倚办于两淮,盐有定额,地有定规,商不得而越行,民不得而攫食……”


其时,全国盐政极度混乱。1614年,谢正蒙奉旨巡按直隶,督理两淮盐政,兼管南京、山东河道、江北总运漕粮。当时商人有奉送新官贺仪千金的陋规,谢正蒙到任后,坚决废止,并请求朝廷减轻税负,体恤商人。


出巡淮河时,他见范公堤崩塌,田舍、盐场淹没,带头捐献薪俸,修筑河堤;又引淡消咸,变荒滩地为良田。江淮人民怀念其功德,在扬州为其塑像造生祠,与范仲淹一起祭祀,祠堂题匾“二贤祠”。大学士顾秉谦、司马郭之章和刑部主事谢廷赞等曾撰文表彰他的功绩,并镌刻立碑,将他与张九龄、海瑞等同列为岭南名臣。



陈瑸(1665—1718),字文焕,号眉川,清广东海康(今广东省雷州市)人。曾任台湾知县、四川提学道佥事、分巡台厦兵备道、偏沅(湖南)巡抚、福建巡抚兼摄闽浙总督等职。


位于雷州市的陈瑸纪念馆(来源:清端园)


陈瑸以廉能著称于世,他问民疾苦,革新吏治,躬身自律,为政之地政治清明,社会安宁,备受人民拥戴,“颂声溢于道”


时台湾社会动荡、民生危殆,陈瑸临危受命,调任台湾。陈瑸到任后,立即深入民间了解社会情况,革陋规、禁酷刑、恤番民、重教化,台湾人民呼为“陈青天”。陈瑸前后两度治理台湾十多年,从台湾县令到台厦兵备道,留下“海疆治行第一”的特殊政绩,离任时民众夹道相送,并立“去思碑”、建“把米庙”纪念他。


陈瑸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他经常对部属说:“官吏妄取一钱,即与百千万金无异。”平时生活节俭,“食无兼味”,“官厨惟有瓜菜”。工作严肃认真,所有案件亲自处理,时刻关心人民疾苦。他虽在外乡为官,却仍牵念家乡百姓,曾奏请朝廷拨予专款修筑雷州东西洋堤围,并将自己节俭积累下的俸银5000两赠予家乡修堤


康熙五十三年(1714)春,陈瑸被提拔为湖南巡抚,同年入京谒见。康熙称赞他是一个“苦行头陀”,并对大臣们说:“朕昨日召见陈瑸,细察其举动言语,确系清官。以陈瑸务农之人,非世家大族,又无门生旧故,而天下之人,莫不知其清,非有实行,岂能知此!其才尚能办事,国家得此等人,实为祥瑞。”


康熙五十七年(1718)十月,陈瑸因积劳成疾,病逝于任所,享年63岁,归葬海康东洋。临终时又疏请以任内所应得廉俸13400余两上交国库。康熙皇帝念其贤劳,追授礼部尚书,谥清端。雷州人民在雷州城内建陈清端祠奉祀,并把台湾人民赠送的雕刻真像供于祠内。



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任庵,号鹿洲,清福建漳浦(今福建省漳浦县)人。曾任普宁、潮阳知县等职,官至广州知府。并参与分修《大清一统志》,在潮任官时参与编修了《潮州府志》,撰有《修志杂说》阐明修志理论。


蓝鼎元像(来源:雍正刊刻《鹿洲全集》)


蓝鼎元长于断案,“责治讼棍,惩豪猾,断疑案,多能人所不能”。


雍正五年(1727),蓝鼎元赴任普宁知县,不久兼任潮阳知县。当时两县好讼成风、盗贼四起,他每日处理大量民刑案件,对一些大案、要案、难案不避艰险,亲自调查取证,公正明断。莅潮刚一月,发现淫邪迷信组织“后天教”蛊惑人心,断然予以处置,将惑众淫祠改造为棉阳书院,更重修义学,培养人才。


当时,潮阳县有一旧例:历任知县上任,县内500艘渔船都要交银重换牌照,所得例金共2000两,加上乡约保正850人的例金1700两,都归新任知县个人所有。蓝鼎元一到任便刻石公布,全部予以革除。此外,潮阳县有官田145亩,年租所得按例为知县的“养廉”收入,蓝鼎元也废例拨归书院与义学作为经费。


当时,潮属数年饥荒,朝廷同意潮惠道道台楼俨的请求,用公款就地籴粮备赈。但运官和船户依仗楼俨权势,沿途盗卖官粮,掺杂糠秕或水分充数,坑害百姓。蓝鼎元查明实情,针锋相对地拘捕不法船户。楼俨因此怀恨在心,串通藩皋两司,诬告蓝鼎元6条罪状,其中第一条竟是蓝鼎元废除渔船交银重换牌照的旧例,据此谓其“亏空公款千余两”。当地渔民闻此,竞相为蓝鼎元鸣冤,并争为他偿还官欠。


尽管如此,蓝鼎元仍被革职回籍,至1730年夏秋间始得申雪,重新被任命为广州知府,却到任一个月即病逝。由于廉洁无私,蓝鼎元家中十分清贫,幼小诸儿甚至衣不蔽体,广东巡抚鄂弥达及同僚集资相助,才使他的灵柩得以归家。


蓝鼎元是清代不可多得的清官、循吏,雍正帝授予其“公正廉明”御匾。



品读先贤故事,传承廉洁之风

不忘初心,坚守直道

让清廉之光永远照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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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馨之

制作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参考资料:《广东省志·人物志》《广东资政志鉴》《韶关市志》《湛江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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