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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抗疫丨传谣言、不配合防疫措施……拘留!!!
26日13时许,南海狮山一事主报警求助称,有人在微信群上造谣污蔑自己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接报后,南海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狮山派出所展开调查。
民警迅速将发帖人高某传唤至狮山派出所,经询问,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出于引起网友关注和“恶作剧”的心态,在微信群发布事主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虚假信息视频的违法行为。目前,高某因发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日。
根据2020年1月26日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控制措施有关通告,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理。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广大市民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措施时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以讹传讹,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