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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银行卡突然多了9万元,他却开心不起来!真相让人后怕
一分钱不用掏还会把钱“送”你手上
这种只赚不亏的“好事”
你内心蠢蠢欲动了吗?
咳咳......
你可能已经摊上大事!
此前,官窑派出所在侦查一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通过连日来的摸排追踪追查到一名受害人阿财(化名)被骗的9万元款项被转到了一张银行卡上该卡的所有人是一名叫黄某杰的男子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12月18日民警成功抓获嫌疑人黄某杰经讯问,黄某杰却喊冤矢口否认自己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
经过一番调查发现原来黄某杰是一个不知情的“帮凶”
据了解,今年9月下旬黄某杰加入了一个兼职微信群只要办理一张银行卡并提供他人使用一个月便可以获得150元的报酬
随后,黄某杰以个人名义办理了一张新的手机卡,然后以此手机卡作为绑定号码,实名制新办了两张银行卡,且开通了网银和U盾。完成后,黄某杰在约定地点将手机卡和银行卡交给对方,并获得了300元报酬。今年10月份,黄某杰听朋友说卖银行卡是违法的,于是打算去银行把这两张银行卡注销,但发现卡已被冻结。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杰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出售手机卡、银行卡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不仅会受到相关部门的惩戒还可能涉嫌犯罪!!!
一、涉银行卡惩戒措施:
对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名下的所有手机号码、固话号码、无线上网卡和物联网卡等通信业务一律先行全部关停,被关停后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不得恢复,5年内不得为其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并将其个人或单位信息向社会公布。
经省或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批准,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可向本地电信企业申请复通并只允许保留一个非涉案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都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还有可能涉嫌帮信罪。
小南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