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校园案情通报(第3期)
通讯网络诈骗案
1 ► 2022年3月18日,我校学生XXX在宿舍上网时,被人拉进微信群下载APP“FENDI”,并在该APP上刷单,后对方不退款并让其继续刷单,发现被骗,损失550元。
2 ► 2022年3月26日,我校学生XXX在网上交友被“女友”以各种名义(生病、缴费等)诈骗13000余元。
3► 2022年4月1日,我校学生XXX在宿舍使用手机跟网友裸聊,后被对方敲诈,学生拒绝转账并报警。
4► 2022年5月1日,我校学生XXX收到好友信息称朋友出车祸,让其帮忙转账,学生信以为真,转账1131给对方后发现被骗。
5► 2022年4月24日,我校学生XXX在图书馆上网购买Q币,跟一闲鱼卖家联系后,对方称去“交易猫”平台交易并发送链接给学生,学生通过该链接支付1600元后发现被骗。
6►2022年4月9日,我校学生XXX在舜岙小吃街门口接到一境外来电,对方自称公检法人员以涉嫌诈骗案接受调查为由让学生缴纳保证金,在陆续转账32000元后,学生发现被骗。
7► 2022年5月5日,我校学生XXX在寝室用手机逛闲鱼发现一则出售Q币的信息,于是添加对方交易Q币,在按对方要求陆续转账3741元后发现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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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建议
1、警惕网上发布的各类兼职信息,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高额回报,刷单是违法行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刷单。
2、网络交友需谨慎,尤其对素未谋面的网友,在涉及金钱往来时务必要提高警惕;同时提高自身抵抗诱惑的能力,不随便安装陌生人发送的软件,谨防诈骗。
5、QQ实名制普及程度不高,容易成为诈骗媒介,凡是通过社交软件要求帮忙转账的,务必电话联系本人进行核实。
6、关注“温警在线”小程序,知悉“验真”功能,提升对网络诈骗活动的自主鉴别和防范能力。
7、及时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切实降低受骗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