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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通报七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阿坝州纪委州监察局

2017-11-13 微阿坝 微阿坝

阿坝州纪委州监察局

通报七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实施“一线行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理县薛城镇马山村党支部书记马成康虚报冒领补助和私分项目资金等问题。

2014年,理县薛城镇马山村以“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了23.18万元的革命老区灌溉项目,马成康以自己及其亲属名义虚报补助1.13万元;2016年,马成康与时任村主任马康云(另案处理)及薛城林业工作站站长张从龙(另案处理)私分集体林抚育项目资金剩余款,其个人分得1万元。2017年9月,马成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茂县洼底乡三寨村党支部书记胡涛勇、原村委会主任胡春德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项目资金流失的问题。

2011年,茂县洼底乡三寨村实施幸福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时,村党支部书记胡涛勇和时任村委会主任胡春德不认真核对本村项目实施户数、在资金拨付中未认真把关,以致未能发现施工方从空挂户、有房未实施户和部分项目未实施的户头中虚报项目资金25.3058万元,造成资金流失。2017年8月,胡涛勇、胡春德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25.3058万元资金上交财政。

马尔康市脚木足乡沙市村原村支部书记王全违规将冬令春荒补助资金用于村务活动的问题。

2016年春节期间,时任村支部书记王全将沙市村领取的0.4万元2015年度冬令春荒补助资金购买酒水用于本村村务活动开支,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7月,王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阿坝县柯河乡伊俄村原会计更让克扣孤儿助养金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阿坝县柯河乡伊俄村时任会计更让利用发放该村四名孤儿助养金之便,克扣孤儿助养金3.4724万元。2017年8月,更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克扣的孤儿助养金已全部退还。

黑水县维古乡党委政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1月,黑水县维古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顺在乡领导班子会议上提出将报销和领取的草原生态、农业普查、人大换届等工作经费2.86万元以补助方式发放给全乡21名职工,乡党委书记张培高和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乡长胡鹏未提出反对意见,3人分别领取了0.14万元。2017年8月,张顺、张培高、胡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退缴。

若尔盖县辖曼种羊场原党支部书记宋定彬、原场长泽旺塔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2013年12月,时任若尔盖县辖曼种羊场党支部书记宋定彬和时任场长泽旺塔商议后,将西南民大租用该场4572亩集体草场的草场租用补偿费中的4万元以奖金形式分发给职工。2017年8月,宋定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泽旺塔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缴。

红原县森林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刘波违规查询他人信息问题。

2016年7月至10月期间,刘波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五次登录公安内网警综平台查询他人信息,并将查询到的信息泄露给请托人,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6月,刘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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