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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沾益警方抓获4名犯罪嫌疑男子

掌上曲靖 2022-01-09



2021年12月以来,沾益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成功破获4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案民警先后在曲靖市多地抓获4名犯罪嫌疑男子,其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经工作查明,今年8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钱某、钱某炎、晏某4人,通过自己办理银行卡、向朋友熟人借用或购买银行卡的方式,帮助非法转账100余万元,从中获利2万余元。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所涉犯罪活动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4人已被沾益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图文来源:金龙派出所

▍编辑:陈关丽 审核:巴梦兰

▍掌上姐1310874111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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