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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吉林省曝光6批次不合格食品!

吉林日报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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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月1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指出,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5类食品共405批次样品,本次抽检的样品中,合格样品39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食用农产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长春市宽城区新月市场树林水产品摊床销售的皮皮虾(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长春市宽城区树林丹东海鲜水产摊位销售的皮皮虾(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长春市朝阳区海知丰海鲜店销售的花盖蟹(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长春市朝阳区海知丰海鲜店销售的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集安市喜家惠超市销售的标称广州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花生(100克/袋、唐園+字母+图形商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六)扶余市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东特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名驰精制红葡萄酒(750mL/瓶、东名驰商标、生产日期2019-12-29),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通化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松原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超标,主要是反映食物不够新鲜,通常情况下哈喇(酸败)味会较浓,人们一般不会食用。食用过氧化值超标食物过多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二、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指标之一,是环境中常见的化学毒物,易造成食品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甲壳类镉的限量≤0.5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非有意加入。镉是蓄积性毒物,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

三、酒精度

酒精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项重要的质量指标。酒精度不合格反映了一个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酒精度含量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


原文标题: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来源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编辑 | 裴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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