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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重要提示!

吉林日报 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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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发布温馨提示:

请于3月31日前

办理2020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



广大省直参保群众,您如有2020年度发生的非直接结算医疗费尚未报销,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请尽快到省直医保经办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一、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1.办理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工作日)。


2.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大厅(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 第一国际中心A座 一楼)


二、受理范围


非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三、报销所需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身份证

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

3.费用清单(加盖有效印章)

4.住院病历


(二)门诊费用报销


1.身份证

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

3.费用清单(票据没有明细需提供,并加盖有效印章)


四、其他事项


报销款项拨付至本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拨付至单位经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拨付至代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若报销本人死亡的,必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单位授权委托书



个人授权委托书


原文标题:温馨提示:请于3月31日前办理2020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


来源 | 吉林医保公共服务

编辑 | 陈芳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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