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最新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东丰县安福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定方案的批复
东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东丰县安福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请示》(东政文〔2020〕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东丰县安福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的东丰县安福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33.60平方公里,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面积约1.01平方公里,分为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范围为水库库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372.51米高程线下的区域;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延200米,不超过水库大坝坝顶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面积约32.59平方公里,范围为流域分水岭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不超过水库大坝坝顶的区域。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在相关规划中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此外,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矿业权。
四、现阶段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上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活动,待国家有明确规定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东丰县六道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定方案的批复
东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东丰县六道沟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请示》(东政文〔2020〕2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东丰县六道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的东丰县六道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38.79平方公里,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面积约2.25平方公里,分为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范围为水库库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362.06米高程线下的区域;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延200米,不超过水库大坝坝顶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面积约36.54平方公里,范围为流域分水岭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不超过水库大坝坝顶的区域。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在相关规划中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此外,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矿业权。
四、现阶段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上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活动,待国家有明确规定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原文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东丰县安福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东丰县六道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来源 |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 裴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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