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77天!优 !
随时可见的蓝天白云已成为长春市民的“新常态”。7月15日当天,长春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34,空气质量等级为优;PM2.5日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全省9个市州空气质量等级均为优,PM2.5日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今年7月15日,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90%,优良天数为177天,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PM2.5浓度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统筹推进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和移动源污染治理,聚焦攻坚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持续,取得积极成效。
全面实施秸秆全域禁烧。全省8664万亩秸秆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天 地 人”综合立体监控网,对火点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监管。上半年,全省25个县(市、区)基本实现“零火点”。
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长春市、吉林市、白山市入选全国第五批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城市。
深化钢铁企业、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攻坚。上半年,检测不合格车辆51470台,全省累计建设黑烟车点位157个,抓拍黑烟车361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氮氧化合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突出抓好秸秆全域禁烧、煤烟型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等工作,强化重点时段空气质量管控,力争空气质量再上新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 | 彩练新闻
作者 |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姗姗 王萌 赵博/摄
编辑 | 裴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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