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教工落户我校集体户口

保卫处 平安大工 2021-06-20


点击“平安大工”

衣食住行

“黑猫”时刻守护你




新教工落户我校集体户口


服务对象

大连市内没有房产的(未在大连市办理不动产登记)校编教工(含与学校签定合同制的教工)及其配偶子女可落户我校集体户口。目前我校校编教工主要以学历人才落户为主,少量高层次人才落户为辅。

注:劳务派遣制、自聘、临时工等不能落户我校集体户口(可落户派出所空挂户)。

办理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注:按大连市户籍政策规定,落户我校集体户口的教工,如今后在大连市内购买房产,应将户口迁往所购房产处。大连市已有房产的教工,不得将户口落在我校集体户口,须落在所购房产上。(子女上附属学校就读与户口是否在校无关)。

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地点

保卫处102户籍室

111警民服务站

办理地点

工作日8:30-11:00

        13:30-16:00

咨询电话

户籍室:刘老师、靖老师 

           84708732

警民服务站:韩警官 

           84706110

警民服务站

让师生从“最多跑一次”到“最多跑一地”





平安生活|安全出行|办事指南|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

“黑猫”陪伴你

平安度过在大工的每一天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