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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车违停“露脸” 被警方“一锅端”!|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轰,轰,轰……”
那些“炸街”车辆往往都无视交通法规
存在闯红灯、超速、追逐竞驶
等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噪音扰民
还带来诸多交通安全隐患
清远交警正在全市范围内
强力推进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近日,清城交警在北江沿岸开展夜间巡逻时发现,在沿江路边有4辆小车乱停乱放,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执勤民警随即上前让车主将车辆驶离。期间,民警发现这4辆小车均有改装的嫌疑,于是将车辆先行查扣并带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核实。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三、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非法改装行为。
来源:平安清城
编辑: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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