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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无所畏惧?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结果……

清远交警 2023-08-09


红灯停 绿灯行黄灯不能抢
是每位交通参与者
经过信号灯路口的

基本常识和要求



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
无视交通信号灯
不顾红灯指示肆意穿行

逞一时之快!
以为自己是非机动车
就能减轻责任

交警:不可能✕



2023年3月24日7时24分许

天上飘着蒙蒙细雨

一小型轿车在清新区太平镇

清西市场红绿灯路口路段

正常等待绿灯放行



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

当转换绿灯放行时

骑电动自行车的胡某

在横过马路时

未按规定下车推行

并违反交通信号灯

闯红灯通行



行驶至路中央时

快速行驶的小车也来不及躲避

两车发生碰撞



碰撞发生后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胡某的头部

重重地磕在了地面上

并摩擦滑行了一段距离

幸运的是

胡某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在安全头盔的保护下

并未危及生命



法律链接当事人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全部过错。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尤其要注意
在道路上行驶时
一定要按规定车道行驶
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上车后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带而不戴、戴而不系都属于“无效保护”

如何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
还是机动车驾驶人
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不要图快图便利
把自己的生命当赌注

编辑: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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