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被查,竟还是个“有身份”的人……| 夏季整治
拒绝酒驾
应该是驾校教练给学员上的第一课
这根“安全弦”
从学车的第一天就要时刻绷紧
然而,有的人却做出了错误示范
成了学员的“反面教材”
经询问,驾驶人朱某是连州市某机动车驾驶证培训有限公司的一名助教,前一晚在慧光路某大排档吃宵夜时喝了酒,吃完后想着已经是凌晨了,应该没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刚开出没多远就被交警查获。
朱某由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将面临刑事拘留、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作为驾校工作人员
本应深知酒驾危害
却知法犯法
最终不仅要接受法律制裁
还要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买单
交警蜀黍要再次提醒大家
莫把酒驾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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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
9月1日-9月3日
清远公安交警部门全力开展专项行动
清查整治风险隐患
震慑违法犯罪
切实加强社会面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