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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两杯去市场买菜?先吃一顿交通安全教育“大餐”吧!
清远交警:严查!曝光!
曝光台
前段时间,阳山交警在文塔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执勤警员依法对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脸色潮红,身上带有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驾驶人在吃早饭的时候喝了点白酒,想着这么早不会有交警查车,便驾车去市场买菜,没想到被抓个正着。
执勤警员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依法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无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共罚款3200元。
4月5日上午,佛冈交警在路面开展巡逻防控工作,行至辖区X839线胡屋村路段时,发现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正低速骑行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在车道中间,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巡逻警员见状立即鸣笛提醒,使用喊话器提醒该男子靠边停车,但其无视警员喊话,继续往前行驶。执勤警员随即靠边,依法拦停了该三轮摩托车。
当靠近这名男子时,执勤警员闻到一股酒味,且观察其眼神迷离,似乎睡眼惺忪,执勤警员要求该名男子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该名男子现场呼气测试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执勤警员随即将该男子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该名男子已有酒后驾驶前科,此次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警员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❶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❷ 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❸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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