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出去吃夜宵却被交警拦下?原来是……
爸爸,你饿了吗?我们出去“督牛杂”吧~
凌晨时分
清远一男子
在与朋友聚会结束到家后
在孩子的提议下
一家人出门去吃夜宵
没想到刚出门就被交警查处了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醉猫”开车去“督牛杂“
前段时间,阳山交警在黎埠镇辖区设卡查车。0时31分许,执勤警员依法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酒味,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100ml,该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警员询问得知,驾驶人古某表示是自己在朋友家聚会的时候喝了几杯啤酒,本来已经回家睡下了,但家里小孩见到父亲兴奋,加上肚子饿,便提议出去吃牛杂。古某一时没想起自己还没酒醒便驾车带小孩出门,没想到出门没多久就遇上了交警,牛杂还没吃到,自己先被查处了。
在执勤警员的耐心教育下,古某意识到了自己酒后载着孩子出门,不仅自己危险,一旦发生事故还会连累孩子。古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表示以后绝不酒后驾车。
最终,阳山交警依法对古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酒驾醉驾标准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人醒≠酒醒!
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
酒精就“去无踪”
要知道不是自己感觉醉了才是“醉酒驾驶”,按照法律规定,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即属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领驾照;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以上不满80mg的,属于饮酒驾车,要受行政处罚。
血液里酒精的代谢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但每个人体质不一样,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为保证安全,喝完酒尽量隔24小时以上才能开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骑摩托车上路都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另外,符合国家规定、不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5km/h、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400W等要求。
实际上,现在市面上很多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超过这个法定标准的,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明知司机酒驾依然搭车,或者劝酒后纵容司机开车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
解酒药其实是一种护肝的药物,用它可以减少对肝的损害,但它并不能分解酒精,降低血液酒精浓度。酒后服解药,可能会舒服一点,但不能错误地认为体内酒精含量少了,可以开车了。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切勿因一时侥幸
做出违法行为
请大家时刻牢记文明守法
若要驾车,坚持不喝酒
若要喝酒,安排好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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