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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筑牢金钟罩 确保核安全

2017-04-15 重庆环保


《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安危、人民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大国地位。 




核安全与国家安全高度统一

我国核安全面临机遇和挑战

我国是拥有核武器国家,也是和平利用核能的国家。截至2017年3月,我国运行核电机组36台,在建核电机组20台,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近百座。全国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6万余家,在用放射源13万多枚,废旧放射源23万枚。


大亚湾核电站一角


预计到2020年,我国核电机组数量将增加一倍,运行和在建机组达到90台左右(总装机容量8800万千瓦),成为世界第二核电大国。其他与核电发展配套的核燃料循环设施也将相应增加,在用放射源数量预计将超过15万枚。这样广泛的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对核安全提出了挑战。


而核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使国家安全的内涵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全面,领域更加宽广。既体现了对国家安全形势的科学研判和安全战略思想的与时俱进,更体现了国家对核安全的高度重视和确保核安全的坚定信心。




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我国核设施始终处于较高安全水平

近年来,核电“邻避效应”日益凸显,特别是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发生,极大地刺激了公众的恐核心理,不少人“谈核色变”,对核电发展存在担忧和恐惧。


“我国核电站安全有保障,风险可控。”中国广核集团董事长贺禹表示,“核电行业对核电安全的敬畏和守护,是国家坚持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基础和底气。”


据介绍,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已经研发成功,并且示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华龙一号安全性得到了明显提升,安全水平与国际主流三代技术相当,可以抵御类似福岛的事故,我们自主研发的三代核电技术的安全性有保障,而且正在推进中的小型堆、嬗变堆等先进堆型,其安全性还将进一步提升。”贺禹说。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为了应对极端自然灾害引起的严重事故,我国已建立国家、省级、核设施营运单位三级应急体系,各自负责全国、本行政区、场内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去年发布《中国的核应急》白皮书。这一中国涉核领域首部白皮书,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等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集中介绍中国在核应急领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重要进展。


据悉,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广核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还分别组建了集团公司直属的核事故应急支援队。平时,这3支应急支援队进行培训和演练,并维护运行应急支援设备;遇到事故,就对事故核设施提供人力、技术和设备支援。


当前,我国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不断完善,核安全总体状况良好。核设施保持安全运行,现役核电机组一直保持良好的安全业绩,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2级及以上级别的运行事件;核材料得到有效管控,放射源年事故发生率保持在2起/万枚以下;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核设施周边环境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正常涨落范围内。




坚决维护和确保核安全

进一步提升公众理性认识,加强核安全监管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完善的核安全政府管理体制。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依法对民用核设施及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在核电发展、项目审批中充分考虑核安全问题。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对军工核设施和核材料开展严格的安全监管,并牵头国家核事故应急的协调组织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司其责,加强核安全管理。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核安全法规体系。


截至2017年3月,我国共有核安全法规128项(部),其中法律1部,行政法规7部,部门规章29项,导则91项,覆盖核动力厂、放射性废物、民用核安全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等10个系列。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作为独立的监管部门,主要采用行政许可与现场监督的模式。核安全监管机构通过制定核安全规则、行使核安全许可权、实施核安全监督来保障核安全。


核工业界采用纵深防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使用成熟技术等多种手段,提高核设施的安全水平,预防核事故,并具备缓解事故的能力。


但也必须看到,我国核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快速发展使得核安全的任务剧增,核恐怖主义威胁日益凸显,地区热点核问题延宕难决,核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和多面性明显上升。


面对核专业性强等自身特点,加强核科普教育,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科普显得尤为必要。目前,应完善涉核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公众对涉核事项和核安全立法的参与程度。推动媒体科学、客观报道核科学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提升各级政府舆情应对能力,建立部门间重大舆情危机应对联动机制。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


据悉,《规划》是国家安全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一部指导和加强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项规划,是实现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发展的安全保障规划。


核能的开发利用给人类带来了新的动力,同时核能发展也伴生着核安全风险和挑战。“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体现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根本理念,也体现了核安全与国家安全是高度统一的,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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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重庆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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