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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保新条例今日起施行 夜间噪声扰民将被重处

2017-06-01 重庆环保


5月31日

2017年重庆市“六•五”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会上通报了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环境重点工作进展等内容。其中,还公布了自6月1日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开始施行,两部《条例》将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可靠法制保障。另外,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环保部门也将采取系列措施,保证考生考试不受外部环境影响。




夜间噪声扰民将被重处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与中央和市委以及新环保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一脉相承,修订后新增了环境监察制度、环境督察制度、约谈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等。条例有较多亮点,特别是对老百姓关心的民生热点进行了规定。比如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造成生活噪声扰民经公安机关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夜间造成噪声扰民的,从重处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差将进行信用惩戒;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环境信息可能面临最高罚款三万元;已建成的交通项目要结合实际设置声屏障等内容。



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则根据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特点,以及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实际而制定。



《大气条例》的亮点



一是适应了当前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实现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比如根据国家环保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了市环保部门建立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络的职责。



二是同样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实现了民众诉求与防治重点相衔接。比如餐饮油烟污染、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等,都规定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是污染防治更务实高效,《大气条例》条例明确了政府及部门的职责,采取了更加严格的防治措施,体现了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将有助于转变大气环境管理模式,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更好地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24小时巡查为高考保驾护航



另外,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到来,为保证考试前后周边环境质量,全市环保部门已于5月20日起暂停审批除抢险、抢修外的夜间施工排放噪声临时许可证。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这段时间,各区县环保部门将协调公安、市政、建设、文化、工商、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加强对高中考考场周围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并重点督查考场周边地区和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对限期整改的单位开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噪声管理制度。”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也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进行24小时巡查,畅通投诉渠道,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曝光高中考期间的噪声扰民违规施工行为,为高中考考试复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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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晚报

编辑:重庆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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