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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保督察在行动】九龙坡区坚持立说立改切实解决长江上游特有珍稀渔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环境污染问题

2017-12-06 CQEP 重庆环保

12月5日,重庆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总协调人彭启学处长带队核查了长江上游特有珍稀渔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非法堆砂石及碎石加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据了解,此区域共有9家碎石加工企业,已经存在20多年,属村集体经济唯一收入来源。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九龙坡区环保局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四清四治”的要求对此9家企业进行规范,完善了污染治理设施,并会同属地镇街加强日常的监管巡查,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覆盖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立案处罚10件,罚金65万元。


根据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堆砂石清理工作精神,九龙坡区高度重视长江上游珍稀渔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堆砂石及石子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部署整治工作。按照督察组现场督察提出的要求,坚持做到立说立改,采取六项措施切实加快整改。



一是坚决拆除到位。对191米高程线下(长江珍稀渔类保护区红线内)的6家砂石企业全部实施拆除并予以断电,目前已拆除4家,其余2家(重庆南翔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风展建材有限公司)已于12月5日下午断电并责令限期完成拆除任务。


二是立即停产整治。从12月5日起所有位于长江珍稀渔类保护区红线外的3家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并进行了断电处理,整治合格经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是加快清运进度。对191米高程线下(长江珍稀渔类保护区红线内)还剩余的80万吨物料,必须确保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转运清理任务。


四是强化执法查处。区农委、区环保局及西彭镇政府要加大对该片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对擅自恢复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五是严格验收标准。 42 24343 42 10444 0 0 3710 0 0:00:06 0:00:02 0:00:04 3710业停产整改完成后,向区级相关部门及西彭镇政府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由区政府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


六是实施生态修复。由区农委牵头制定长江珍稀渔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方案,督促相关企业限期完成生态修复工作,恢复保护区原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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