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印发规范文件,科学精准收运处置医疗废物
为规范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科学精准确定医疗废物管理范围,督促指导各区县不得将其他垃圾作为医疗废物或混入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避免非医疗废物占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资源。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启动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指导规范并加强医疗废物分类、产生、收集、暂存、转移、运输、处置全环节管理工作。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与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强化社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的通知》,细化社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包装、暂存、消杀、收运处置等要求,并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医疗废物源头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