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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污水厂排放要求地表III类:之前曾经被约谈 新标准尚未执行

伏波望族 环保圈 2022-07-08

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去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会是什么结果?
近日,河南新郑就做了一次尝试。6月28日,新郑市环境攻坚办发布《关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各项指标的函》的回复(下称《回复》),要求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要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引发极大争议。

业内人士表示,该要求难度过高,尤其是“氨氮≤1.0mg/L”很难达到,将极大提高污水处理的成本,“劳民伤财,矫枉过正”。同时,如果不解决管网破损错接等问题,单纯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问题。


01


断面水质连续超标被约谈
新郑市是河南省辖县级市,由郑州市代管。今年3月,因为断面水质连续超标,新郑市刚刚被郑州市约谈了一次。
3月26日,郑州市环境攻坚办召开约谈会,约谈了新郑市政府分管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领导,起因是辖区内双洎河黄甫寨国控断面1月至2月份水质连续超标。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监测中心通报,1、2月份水质数据显示,新郑市双洎河黄甫寨断面水质连续2个月超标,超标因子为氨氮分别超标0.21倍和0.49倍。
对此,郑州市环境攻坚办水部部长马智淼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三是集中开展沿河流域整治,确保国控断面水质达标。
新郑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全力以赴展开截污控源,加大对河流沿线涉水企业的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城市规划污水处理厂项目和河道整治等工程进度等,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其中,具体措施之一就是:积极督促沿线污水处理厂提高运行效率,严格控制出水水质。
在那之后,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向新郑市环境攻坚办提交了一份《关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各项指标的函》(下称《提质增效函》),具体内容不详。《环保圈》检索了新郑市政府官方网站,未能找到这份文件。
《回复》显示,在收到《提质增效函》之后,新郑市环境攻坚办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专家进行了咨询,并开展了研究讨论。
随后,新郑市环境攻坚办回复称,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州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郑州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新郑市国控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2020年要达到III类水质(部分主要指标:COD≤20mg/L,氨氮≤1.0mg/L,总磷≤0.2mg/L,总氮≤1.0mg/L,类大肠菌群≤10000个/L)。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4份文件的要求,新郑市国控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在2020年必须要达到III类水质。
新郑市环境攻坚办还表示,新郑市河流主要水体来源为污水处理厂尾水和自然降水,为保障国控、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请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督促各污水处理厂通过完善工艺、实施提标治理建设尾水治理工程等措施,使各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环境攻坚办的意思不难理解。
新郑市河流的水源主要就是两个:

一是污水处理厂尾水,二是自然降水。自然降水很难人为改变水质,要想达到“2020年国控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达到III类水质”的目标,就只有改变污水处理厂尾水的水质了。

因此,环境攻坚办才要求,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要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02


 2020年底国控断面水质要达地表水Ⅲ类


从《回复》中可以看出,新郑市之所以要求污水处理厂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主要是因为此前的4份文件,明确要求“2020年要达到III类水质”。


《环保圈》查询了这4份文件,其中是这么规定的

第一份文件《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定,2020年,河南省地表水质量要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总体比例要力争达到70%(国家下达河南省的目标为57.4%以上)。其中,郑州、洛阳、许昌、漯河、南阳、信阳6市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要达到或优于Ⅲ类。

也就是说,该文件明确规定,2020年郑州市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要达到或优于Ⅲ类。

第二份文件《河南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要确保完成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7.4%以上和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9.6%以内的目标,力争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和消灭劣V类水质。

城镇污水处理方面,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

同时,郑州、洛阳、许昌、漯河、南阳、信阳6市要加快实施全域水质整体改善措施,2020年底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在这份文件中,规定的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是“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郑州2020年底国考断面水质要求是“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第三份文件《郑州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2020年,全市国控、省控断面要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市区建成区内河流全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

为确保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还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生活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及各县(市)、航空港区、上街区要提前谋划,做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确保污水处理规模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配套,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满足2019年及2020年国控断面水质改善目标的需要。

可以看出,这份文件也明确要求“2020年国控、省控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同时“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满足国控断面水质改善目标的需要”。

第四份文件《郑州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与上一份文件的目标一致,也是“国控、省控责任目标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市区建成区内河流全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

该文件还规定了2020年的19项“重点工作”,其中第二项就是“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也就是今年3月新郑市被约谈时,水质连续超标的断面。

文件要求,2020年要进一步加大流域内排污口整治力度,上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充分利用丰水期南水北调退水等,确保2020年底前断面水质达标。

纵观4份文件,其中都明确要求“2020年底国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但并未要求“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只是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满足国控断面水质改善目标的需要”。



03


 新标准尚未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6月28日《回复》发布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分别于6月29日、7月2日批准了2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但尚未执行“地表水III类标准”。
6月2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发布《关于新郑市龙西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龙湖西部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5万m3/d)的公告》,批准了《新郑市龙西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龙湖西部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5万m3/d)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进行建设。
《报告表》显示,该项目的名称为“新郑市龙湖西部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5万m3/d)”,建设单位是“新郑市龙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1.75亿元。
《报告表》显示,该项目采用改良A2O+深度处理工艺,预留中水处理用地,经处理后废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表1要求(其中COD≤40mg/L、NH3-N≤2mg/L)。

可以看出这一标准与《回复》中要求的“地表水III类水质”(COD≤20mg/L,氨氮≤1.0mg/L)存在明显差距,比它多了一倍

7月2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又发布《关于新郑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3万m3/d)建设项目、迪来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只等离子切割配件项目的公告》,批准了《新郑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3万m3/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批复意见显示,该项目出水排放的标准也是“应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其中COD<40mg/L、NH3-N<2mg/L)”,同样还没执行“地表水III类水质”(COD≤20mg/L,氨氮≤1.0mg/L)

不过,这次的批复意见里增加了一条:若今后国家、河南省、郑州市颁布污染物排放新标准、新要求,你公司应按污染物排放新标准、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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