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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告山东,市长当原告!“黄河经济带跨省污染第一案”终审宣判

伏波望族 环保圈 2022-07-08

作品来源:环保圈

作者:伏波望族/主编


这可能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后的第一桩跨省环境污染官司。
2020年12月31日,濮阳市政府状告山东聊城德丰化工违规转移危险废物案二审宣判,河南省高院维持了濮阳市中院的判决,判决被告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德丰公司”)赔偿应急处置费138.9万元、评估费8万元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等404余万元,总计550余万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南省人大代表姬利强表示,本案体现了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态度和决心,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生动司法实践。
作为一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经就此案件专门做过批示。未来,河南省高院也计划将该案写入2021年省人大工作报告。

01

4个月内倾倒危险废物液体270吨
金堤河,发源于河南省新乡县(一说滑县),向东北流至台前县张庄附近入黄河,是黄河下游的一条重要支流,也是河南、山东两省的“界河”。
2018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六,人们都翘首以盼地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春节,濮阳县金堤河大韩桥省控断面地表水环境监测站却突然发出污染预警。环保部门到现场取样检测发现,水体pH值为2,怀疑有强酸类的污染物流入。
面对突发污染事件,环保部门一方面紧急组织人员、设备,在污染点位下游约3.6公里的地方临时修建了一条防渗漏土坝,防止下游受到污染;另一方面分成8个小组,采取分段喷射药剂、中和降酸等措施,对3.6公里区域的约37.8万立方米受污染水体进行了治理。经过72小时昼夜不停地工作,终于有效控制了水体中的酸性污染。
污染物虽然控制住了,但“凶手”还没找到。为此,环保部门组成应急指挥部,对金堤河两岸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但未发现金堤河两岸存在非法排污口。
2018年3月20日,濮阳市环保局将涉案资料卷宗移交给了濮阳县公安局,希望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查明真相。
濮阳县公安局查看了上万小时的视频监控,最终锁定了一辆牌照为豫N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以及嫌疑车辆司机李某兵。公安机关发现,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李某兵驾驶车辆多次往返于河南省濮阳县与山东省莘县之间。经过数个月的侦查,公安机关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李某兵、吴某勋、白某廷、翟某花、徐某超、徐某华等6人。
2019年初,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收监。据嫌疑人供述,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吴某勋、翟某花租用白某廷位于濮阳县金堤河岔流的回木沟边的搅拌站,由吴某勋与徐某超、徐某华联系,让司机李某兵驾驶豫N车牌的危险品罐车,从山东德丰化工运输废酸液到搅拌站。
废酸液运来后,在条件允许时,他们会以搅拌站为掩护,打开罐车阀门将废酸液排放到濮阳县境内的回木沟(金堤河支流)内。条件不允许时,便将废酸液卸到埋设在搅拌站院内地下的玻璃钢罐内存放,由白某廷择机用水泵抽到回木沟内,导致金堤河水质受污染。
公安机关在现场发现,搅拌站的罐体内仍然存放有大量未偷倒掉的废酸液。经第三方检测公司鉴定,为强腐蚀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而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相继向回木沟内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液体21车,约270吨。
由于他们的非法排污行为,导致回木沟及金堤河岳辛庄段严重污染,沿岸农作物大量死亡,周边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02

市长当原告,索赔551万
环境污染虽然控制住了,嫌疑人也抓获了,但还有个问题,环境应急处置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据了解,濮阳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为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影响,相关部门进行了应急处置,共产生环境损害赔偿数额4047394元,应急处置费用1389000元,评估费用8万元,总计500多万元。
为此,濮阳市人民政府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德丰化工赔偿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及评估费用共计551万余元。
2020年6月5日,案件开庭,庭审采用了4名陪审员参与的7人制大合议庭,审判长由濮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徐哲担任。据了解,这是河南省首例由省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图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现场
在法庭上,濮阳市市长杨青玖代表原告亲自参加了庭审。原告认为,由于被告德丰化工采用“补贴销售”的方法,将其危险废液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人员非法运输和处置,最终导致了污染事件的发生。因此,德丰化工对濮阳市辖区内河流与土地严重污染负有责任。
图为一审时,濮阳市市长杨青玖(右一)代表濮阳市人民政府坐上原告席。
不过,被告认为,涉案的21车废酸液都是企业正规生产的盐酸产品,通过“补贴销售”的方式出厂,在当地公安机关都有备案,并非处理废酸液。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补贴销售,符合化工行业特点。同时,德丰化工是将废液卖给了已被判刑的买主,而非主观倾倒。
经过4个多月的审理,2020年10月13日,案件一审判决出炉。濮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德丰化工违规转移危险废物,导致濮阳境内水体生态环境严重污染,判处其赔偿濮阳市政府应急处置费、评估费、环境损害赔偿费等共551.6394万元。
随后,被告德丰化工表示不服,并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2020年12月31日,河南省高院二审维持了濮阳市中院的判决。

03

“企业污染,政府买单”怎么破?
纵观这起环境官司,市长做原告,跨省起诉,在国内似乎比较少见。其实在国外,类似的环境诉讼是非常常见的。
2015年10月5日,美国联邦法院新奥尔良地方法院判决,认定英国石油公司(BP)在2010年的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爆炸及原油泄漏事故中有“重大疏忽”,并最终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
此前三个月,美国濒临墨西哥湾的五个州刚刚宣布,与英国石油公司达成了187亿美元的和解协议。美国司法部称,187亿美元的赔偿规模打破了美国历史上与单一实体公司间最大和解协议的纪录。
2010年4月20日,英国石油公司租赁的“深水地平线”海上钻井平台在墨西哥湾水域发生爆炸并沉没,导致11名工作人员死亡,319万桶原油持续泄漏了87天,近1500公里海滩受到污染,至少2500平方公里的海水被石油覆盖,并引发影响多种生物的环境灾难,当地渔业和旅游业都受到波及,成为美国“史上危害最严重的海上漏油事故”。
为此,英国石油公司才不得不支付以上“天价”的赔偿和处罚。《华尔街日报》称,英国石油公司为漏油事件支出的相关费用总额达到538亿美元,超过了其2012年以来的利润总和。
相比英国石油公司因为环境污染事故赔得“倾家荡产”,国内很多污染企业的赔偿就显得“小巫见大巫”了。
2011年6月,美国康菲公司与中海油合作开发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康菲被指责处理渤海漏油事故不力。同年12月,康菲公司遭到百名养殖户的起诉。2012年4月下旬,康菲和中海油总计支付16.83亿元用以赔偿溢油事故。
类似的原油泄漏事故,一边是赔偿187亿美元,另一边则是16.83亿元人民币,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事实上,能够赔偿的企业都是少数。在以往的环境污染事件中,常常是“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甚至还有个别地方出现过政府代替企业缴纳排污费的“奇闻”。
2016年11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时指出,江西省乐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使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1147万元。
有评论称,像爱护眼睛一样呵护生态,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使命。然而,像江西乐平,企业搞污染、财政帮买单,令人大跌眼镜。
一审法院、濮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徐哲曾经表示,谁污染了环境,谁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谁就要修复被损害的环境。这次案件,也是用最严密的法律来惩罚污染环境的行为,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一个困局。
濮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杨青玖也表示,濮阳市人民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益人,应当对于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突发事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损害程度,还应当对因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失向赔偿义务人依法索赔。提起的诉讼和前期开展的磋商,既是政府正当的诉讼权益,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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