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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污泥惹的祸!海口“9.24”污泥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伏波望族 环保圈 2022-07-08

作品来源:环保圈

作者:伏波望族/主编


海口“9.24”污泥处理爆炸事故调查结果终于公布了。
近日,海口污泥处理实验项目“9.24”较大事故调查组公布了《上海耀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污泥处理实验项目“9.24”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详细披露了事故的发生经过、应急救援情况、原因和性质,并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给出了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上海耀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污泥处理实验项目“9.24”闪爆事故是一起违规动火作业引起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上海耀嵘公司员工在污泥暂存罐检修作业过程中,违规高处作业、动火(电焊)作业致罐内的可燃气体遇电焊引弧的明火和热能发生闪爆,导致事故发生。
调查组表示,上海耀嵘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不过,海口威立雅公司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01“上海耀嵘公司承担项目安全责任”
去年9月24日9时23分许,上海耀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海口威立雅”)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内的污泥处理实验项目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42.7万元。(相关链接:突发!海口威立雅发生设备安装事故,致3死2伤!)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美兰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上海耀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污泥处理实验项目“9.24”较大事故调查组(下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省安委办对此案挂牌督办并给予指导。
近日,调查组公布了事故的调查报告,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应急救援情况、原因和性质进行了分析,并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给出了处理建议。
调查报告显示,发生事故的项目是一处实验项目。
2019年9月27日,上海耀嵘公司(甲方)、同济大学(乙方)和海口威立雅(丙方)三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实验项目协议,在海口威立雅公司内(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12号)建设高效湿式氧化(HEWAO)污泥处理技术示范基地实验项目。
其中,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分别是:

1、甲方上海耀嵘公司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工作,制造和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

2、乙方同济大学对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

3、丙方海口威立雅免费提供研究场所、必要的水电配套;

实验项目由上海耀嵘公司专职团队负责进行,承担项目相关的环保和安全责任,遵守海口威立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

该实验项目正常运行周期暂定1年。

也就是说,该实验项目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主要都是由上海耀嵘公司负责,环保和安全责任也是由上海耀嵘公司承担;海口威立雅主要是提供场地和水电,而且还是免费的。
同时,该实验项目由上海耀嵘公司自行设计,其并不具备石油化工专业设计资质,设计图纸和工艺技术安全性未经任何第三方机构评审评估。
这一点,说的也是上海耀嵘公司,本身不具备专业资质,然后设计图纸和工艺路线还没有经过专业的第三方结构评估。
调查显示,该实验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这些设备:氧化液中间罐、浓缩污泥储罐(即事故污泥暂存罐)、尾气喷淋塔、污泥浓缩机、压滤机房、蓄热式尾气炉、PLC中控室、空压机、HEWAO主反应系统等。
其中,与事故有关的污泥暂存罐罐体为常压玻璃钢容器罐(纤维强化塑料材质、Φ3200mm),罐体与大气相通,设计要求是“每天采用压缩空气对污泥进行充分曝气去除甲烷、硫化氢、氨、氮氧化物等易燃易爆和恶臭有毒气体”。
这些设备于去年1月底进场,但由于新冠疫情的耽搁,直到5月份才开始组装,6-7月份进行实验设备单机调试。8-9月份进泥调试过数次,每次调试运行时间大约为2-3小时,其它时间则一直处于长期停机状态。
直到9月底,为了维护保养设备,上海耀嵘公司安排了检修工作,指派子公司江苏耀嵘公司工程部经理丁国新组织实施,结果却不幸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丁国新本人也在本次事故中不幸身亡。


02“违规动火作业引起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去年9月24日上午,上海耀嵘公司安排丁国新负责该实验项目污泥暂存罐检修工作,丁国新组织黄武志、游永芳(女)、邱贤彬、钱国富开展检修作业。
24日早上7:29分左右,丁国新等人携带电焊机电缆线到污泥暂存罐底座附近,对管件进行切割与焊接作业。
上午9:12分左右,丁国新、钱国富分别爬上仓库屋顶斜面平台和污泥暂存罐罐顶。到了9:19分左右,黄武志为传送一块铁片也爬上罐顶。
至此,已有3人爬上了罐顶,另外一位检修人员邱贤彬则坐在地面的椅子上。
4分钟后,9:23分许,丁国新爬在仓库屋顶斜面平台延伸出的斜梯上,将弯头管件对准罐顶平面侧边Φ50mm通气管口,同时在罐顶的钱国富、黄武志2人准备将弯头管件与通气管口进行焊接。

在距通气管口处约7cm的法兰镙丝上引弧瞬间,污泥暂存罐发生闪爆(事故发生时罐内污泥约占2/3容积,挥发气体有氨、硫化氢、甲烷等易燃易爆混合气体),罐体受到气体燃烧爆炸的冲击力,向上腾空后坠落。




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造成了正在罐顶附近作业的丁国新、钱国富、黄武志3人从高处坠落,撞击周边物体后死亡。
在地面的邱贤彬则因罐体爆炸反冲喷出的污泥推倒滑出约2m,手部轻微擦伤。
幸运的是,在控制室内的游永芳未受到伤害。
最终,整个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1人轻微伤的结果。
随后,当地应急、消防救援、公安、水务、急救等部门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了救援处置。
在上海耀嵘公司和海口威立雅负责人的积极配合下,死者善后事宜已处理完毕。
经过海口市公安局调查认定,现场勘查未见人为故意破坏痕迹,现场提供样本未检出常规炸药成分,现场视频未见异常,排除“人为故意引发的刑事案件”。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场事故是一起“违规动火作业引起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上海耀嵘公司员工在污泥暂存罐检修作业过程中,违规高处作业、动火(电焊)作业致罐内的可燃气体遇电焊引弧的明火和热能发生闪爆,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项目存在设计缺陷;上海耀嵘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运维不当;威立雅公司对厂区内上海耀嵘公司污泥处理实验项目,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缺乏统一协调管理等。
调查组表示,上海耀嵘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海口威立雅公司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事故调查组建议,上海耀嵘公司要切实抓好污泥处理实验项目整改。
整改措施包括:

1、委托专业的具备化工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诊断;

2、在污泥暂存罐罐顶加装气体浓度监测、报警与应急防护联动装置;

3、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保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污泥暂存罐体加装安装泄压、防爆装置;五是加强实验项目安全管理。

整体来看,这次事故主要还是由上海耀嵘公司引发的。
早在去年9月25日,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威立雅(中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威立雅中国”)就针对此事向《环保圈》作出过回应。(相关链接:最新回应!威立雅:海口事故项目非威立雅指派,也不服务于威立雅)
威立雅中国表示,上海耀嵘公司实施的污泥干燥实验项目既非由海口威立雅指派,也不服务于海口威立雅公司。
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编者注:应是1人受伤),5名工人既非海口威立雅公司员工,也非海口威立雅外包承包商工作人员。他们未受海口威立雅指派,也不为海口威立雅工作。
海口威立雅和威立雅中国对这三名遇难者深感痛惜,并向死者家属表示最深切的慰问。
威立雅作为世界环境服务业的领军企业一直以来将员工的健康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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