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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刑拘,市值蒸发14亿!只因“涉嫌配合数据造假”

伏波望族 环保圈 2022-07-08

作品来源:环保圈

作者:伏波望族/主编



01

涉案人员刑拘,市值蒸发14亿这是一个非常惨痛的教训。只因“涉嫌配合数据造假”,这家环境监测企业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厉处罚。3月25日晚间,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聚光科技”)发布一则公告,针对公司涉及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新闻报道做出了回应。公告的大致意思是,对于在线监测运维业务,公司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个别运维人员违反公司规定,涉嫌配合数据造假。公司未参与数据造假事件,也没有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3月26日早间,针对员工涉嫌监测数据造假一事,聚光科技又披露补充公告,强调造假事件“系个别运维人员的个人行为”,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均未参与其中。聚光科技所说的新闻报道,是3月25日早些时候,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一则公告。3月25日上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服务机构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有关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其中显示,环境部检查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情况时发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晓天环保”)、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绿创节能”)伙同排污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虽然都是数据造假,但3家企业的情况各有不同。聚光科技这边,造假主要是钢铁企业操作的,而聚光科技员工赵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则“将虚假停产数据违规记录为正常”。晓天环保的问题是,公司运维人员在钢铁企业的指使下,采取“拧下采样管、拔出监测温度和流速的管路等”方式,使得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停产”状态。绿创节能的问题则是,公司运维人员“通过手机与钢铁企业相关人员修改在线监测数据”。三起案件中,绿创节能的问题最严重,因为运维人员直接修改了在线监测数据;晓天环保其次,是让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停产”状态;聚光科技相对来说最轻,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涉嫌配合数据造假”。不过,即便如此,聚光科技的相关涉案人员也已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除了相关涉案人员刑事拘留,3家企业还将面临其他方面的惩罚,如列入不良记录、禁止参与政府购买或委托服务、暂停验收和联网等。例如,《通报》显示,根据原环保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自即日起,禁止聚光科技、晓天环保、绿创节能参与我省(河北省)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除了将损失政府客户,工业企业客户也将面临着流失风险。《通报》显示,根据原环保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聚光科技、晓天环保、绿创节能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不良记录名单。这样一来,凡是绩效评级为A级、B级和引领性的工业企业,将不得聘用有不良记录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自动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等运维服务。也就是说,今后凡是河北省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河北省绩效评级为A级、B级和引领性的工业企业,都不能采购、聘用这3家公司的服务了。现有的手头上的项目也要面临全面清查。《通报》显示,(河北省)各市要对聚光科技、晓天环保、绿创节能在本辖区的销售、运维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同时,根据原环保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即日起,对聚光科技、晓天环保、绿创节能安装在我省(河北省)企业的设备还将暂停验收、联网。根据聚光科技发布的公告显示,2020年度,该公司在河北省签订的环境监测合同金额约1.8亿元,其中设备运营维护合同金额约3000万元,监测设备合同约1.5亿元。由此可见,此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的处罚,对于聚光科技的影响甚至可能高达上亿元。总的来说,这次的处罚很严厉,即使不能说“史上最严”,也能算得上是环境监测企业受处罚史上最严厉的案件之一了。此前轰轰烈烈的“山西临汾造假案”中,相关的环境监测企业似乎也没有受到过如此严厉的处罚。更加不走运的是,由于聚光科技属于上市公司,所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的《通报》发出之后,迅速在资本市场引发连锁反应,当天就引发了股价大跌。截至3月25日收盘,聚光科技股价大跌20%,报收12.6元/股,市值较前一日蒸发近14亿元。只是因为“涉嫌配合数据造假”,就导致涉案人员刑拘、市值蒸发14亿、在手和未来项目订单大受影响等一系列重大损失,这次教训对于聚光科技来说不可谓不惨痛,也值得所有环境监测业同行引以为戒、引起重视。

02

一场雾霾引发的惨案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这次引发聚光科技一系列重大损失的惨案,最早其实起源于一场雾霾。《环保圈》大致梳理了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截止目前,总共可以分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雾霾3月9日-11日,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市连续35个小时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京津冀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两会蓝”爽约。第二阶段:环境部部长突击检查3月11日一大早,环境部黄润秋来到唐山,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先后深入河钢唐钢不锈钢公司、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和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钢企开展检查。检查发现,4家企业均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仍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同时,4家企业还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第三阶段:唐山市举一反三黄润秋部长回京后,唐山市举一反三、深挖细查,成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组成的4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钢铁企业逐一检查,共查出7家企业存在的17个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问题。特别是对企业在线数据造假违法行为,唐山市又进行了专项解剖,发现松汀钢铁与负责在线监测的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运维人员涉嫌数据造假,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侦办。第四阶段: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基于唐山市深挖细查的基础上,3月2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前文所说的《通报》,公布了对聚光科技等3家环境监测企业的处罚。第五阶段:聚光科技公告回应3月25日晚间和3月26日早间,聚光科技发布公告,针对公司涉及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新闻报道做出回应。

03

“非现场监管”将成环保执法主要方式之一事实上,在笔者印象之中,虽然此前环境部也多次检查过钢铁企业,发现过不少问题,但对于同时发现的环境监测问题处罚如此严厉的,似乎还是头一次。这其实透露出一个信号,未来在生态环境执法当中,环境监测手段将越来越重要,越来越不容掺假。还记得3月11日黄润秋部长突击检查的新闻发出来之后,就有读者留言称,应该减少这种类似“人海战术”的环保检查,多利用一些在线监测手段。事实上,环境部也是这样做的。今年1月6日,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规定,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

原文是:

  • 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

  • 2021年底前,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非现场监管程序规范,明确工作流程、落实责任要求。

  • 以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科学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明确启动现场检查的衔接机制。

  • 推进完善法规和标准,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用于行政处罚。

随后,1月14日,环境部又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了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环境部执法局副局长闫景军表示,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是为了改变以往“骚扰式”执法的痛点。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也表示,要通过这些制度,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在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提高对违法问题的发现率。《环保圈》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已有多个地方开启了“环保非现场执法模式”。例如,1月17日,江苏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就破获一起以用电监控数据作为处罚依据的案件。根据某企业治污设施用电量连续23小时数值为“0”的线索,生态环境局最终认定该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并予以立案处罚。未来,“非现场监管方式”将成为环保执法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表示:非现场监管作为一种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的监管手段,作为对现场检查进行重要补充的监管方式,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今后日常执法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
参考文献:

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闻报道自愿披露的公告,聚光科技,2021-03-25

2、涉案人员已刑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情况进行通报,人民网,2021-03-25

3、“环境部唐山突击查钢企”后续:在线监测企业涉嫌数据造假,环保圈,2021-03-18

4、普遍造假、互相报信!环境部长唐山“微服”查钢企,环保圈,2021-03-12

5、治污设施用电量连续23小时为零被处罚!环保执法方式变了,环保圈,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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