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统一着装,透露出什么信号?
4月20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全新制式服装首次正式亮相。在当天举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制式服装风采展示仪式”上,350名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员身着新式制式服装,庄严列队、精神抖擞,集体奏唱国歌、向国旗宣誓。
在指挥员响亮的口令下,执法队员步伐统一、铿锵有力,整齐划一地完成队列动作,合唱《环保人之歌》,全景展示了新式制式服装。
据了解,此次展示的制式服装为全国统一配备,主色调为藏青色,按照规定佩戴胸号、胸徽、帽徽、肩章、臂章的标志,臂章图案由山水组成,象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整体表达了环保人守护蓝天、绿地、净水的理念,彰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种类包括帽类、服装类、鞋类、标志类等4大类18小类。同时,增加了皮鞋、腰带等品种,取消了不实用的领带夹、领花等品种。
此外,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生态环境部还积极配合财政部、司法部推动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统一制式服装取得了历史突破。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新着装意味着新起点,统一着装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迈出的历史性一步,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以崭新的面貌踏上新征程。
在4月28日举行的“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进一步解释说,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是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生态环保人多年的期盼变成现实。
从早期的环境监理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执法的体制机制、基础能力、队伍建设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归根到底是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同时也离不开广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一线岗位的辛勤劳动和默默奉献。
需要指出的是,新的着装不是简简单单的换套衣服,而是意味着新起点,新责任,还意味着更高的要求,统一制式服装的根本目的是要求我们进一步规范执法,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严守纪律,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局。
按照部署,环境部正在制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将以统一着装为新起点,加快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力量配备,加大人员激励保障力度,推动建立立功授奖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更加珍惜荣誉,践行使命,为美丽中国建设不懈奋斗。
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其实只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个方面。
图为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
曹立平表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按照中央部署,生态环境部与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改革要求,全力推进有关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整合”。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共有2883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比改革前减少765个。省一级出台的改革实施方案中,均将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执法事项纳入生态环境护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一些地区还将内部职责与跨部门执法职责一并整合。天津、黑龙江、江苏等地将涉及核与辐射、机动车、固体废物的执法工作一并归入综合执法,实现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上的规范。
第二方面是“规范”。全面梳理了执法事项,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指导各省制定公布省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明确职责范围。
目前,已有15个省份报经省政府同意完成了省级目录的制定和社会公开,其余省份基本已报省政府等待批复,预计于6月底完成制定公布。
第三方面是“加强”。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执法向一线倾斜。
县级执法队伍在整合相关部门人员后,随同级生态环境部门上收到设区的市,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大大增强市级的综合统筹、指挥和调度能力。县级执法队伍普遍实施“局队合一”模式,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截至目前,全国省、市、县级执法机构基本完成组建,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基本到位。
当然,在改革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在基层执法方面该加强的没有加强,基层人员关心的岗位、编制、人员力量等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接下来,在前期基础上,环境部还将继续做好“后半篇文章”,着力推进改革部署落地见效,并在机制运行、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制度规范和能力素质等方面全面提升,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做到“三个坚持”、“三个聚焦”,采取五方面的措施。
其中,“三个坚持”指的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
“三个聚焦”则是指聚焦影响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聚焦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
在国家层面,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四项专项执法活动:
一是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专项,重点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针对监测数据造假的专项,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犯罪;
公开信息显示,5月初,公安部已经会同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三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专业化监督,针对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机动化帮扶;
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即“绿盾”行动。
为了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环境部还将采取五项措施:
环境部将按照“五个精准”的要求,优化组织形式,创新实施“重点专项帮扶+远程监督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要继续坚持帮扶主基调,各地要针对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交叉检查监督帮扶等方式的优势,统筹调用区域内精锐力量,破解地方保护,保障执法行动效果。
二是强化司法联动,严惩污染犯罪。
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举办跨部门联合业务培训,强化“两法衔接”,切实形成严惩重罚的执法合力。
对跨区域、跨流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我们将和公安部、最高检一起,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确保案件查办到位。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今年,环境部印发的一号文件《关于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指导意见》,提出了18项制度和措施。
通过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非现场监管、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问题发现能力;通过建立专案查办制度、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等方式,提升问题查处能力;通过完善正面清单、强化守法激励、开展普法教育等方式,鼓励更多的企业提升自主守法能力。
四是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能力。
环境部将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持续创新提升执法能力。研究实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和关键工况参数监控,将监管范围扩展到企业的生产、治理和排放全过程;深化实施“千里眼”计划,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周边微环境的实时监测力度,强化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和重点污染源远程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移动执法建设使用,实现环境执法流程式、网络化、智能化操作。
五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
环境部将认真做好垂直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在推动各地完成组织体系调整并按新体制运行的基础上,确保运行机制、能力建设、法治保障全面到位,实现“真垂管”和“真综合”。
继续紧盯监测执法协同和县级执法权等改革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重大问题,抓紧推动解决。
结合改革的相关要求,综合推进落实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名副其实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主力军。
未来5年,在整个“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也将聚焦4个方面。
一是在工作导向上,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既要聚焦重点任务,又要落实“五个精准”。
要聚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治理、排污口排查整治等重点任务,又不搞“大水漫灌”“齐步走”,实施差异化精准帮扶,落实“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
二是在工作方法上,全面加强统筹融合,既要“一竿子插到底”,又不断优化组织方式。
统筹全系统之力开展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改善,黄河、赤水河等重点流域排污口排查等攻坚任务监督帮扶,又要做到“计划、任务、时间、地域、人员、方式”六个统筹,突出专业人干专业事,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既要压实地方责任,又要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
要寓监督于帮扶之中,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改善环境质量和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对问题整改一盯到底、闭环管理。同时,又要坚持帮扶的主基调,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四是在手段措施上,既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也要下笨功夫。
在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排污口排查、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领域,加强卫星遥感、大数据、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的应用,实现高效监管。同时,又要坚持深入一线开展帮扶,查风险、核问题、摸情况、对清单,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攻坚任务落地见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以监管手段为例,环境部将采取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助力非现场执法。
曹立平表示,非现场执法是随着技术发展在执法方式上的一种重大转变和优化,本质上是一种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又能精准发现违法线索的监管手段,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各地都有很多不同的实践。
“十四五”时期,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指导,环境部将进一步强化非现场执法,着力提升监督执法的精细化、科学化。
一是在制度上,要强化法治保障。细化《行政处罚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电子证据、监控数据用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解决法律依据和证据有效性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的具体要求以及执行措施,并在相关标准中落实自动监测数据适用细则。
二是在方法上,要拓展新技术应用。在总结应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的基础上,探索物联网、新型传感器、知识图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领域的应用,不断创新非现场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手段。现在一些违法行为出现新手段、新情况,执法手段也要及时创新,有效履行监管执法的职责。
三是在手段上,要推行全流程信息化。统筹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推进移动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环境信用以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共享互通,将现场执法和处理处罚的全过程纳入系统留痕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环境违法问题。
2022年底前,要力争实现全国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全覆盖、全使用、全联网,推动规范执法智慧监督水平再上新台阶。
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为例,现在通过监管平台,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工况数据和排放数据进行分析,能及时发现数据逻辑的问题线索,然后到现场进行检查,提高了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