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最关注哪些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作品来源:环保圈
作者:伏波望族/主编
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这是最近这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反馈问题时,经常提到的一句话。
7月14日至7月20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分别向云南、河南、湖南、广西、江西、山西、安徽、辽宁8省区陆续进行了反馈。
在反馈的问题中,“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成为高频词,频频出现在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中。在最新这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管网问题是督察组反馈最多的一项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没有之一。简单给大家罗列一下:
云南:“十二五”期间规划配套的10.17公里污水干管仅完成4.72公里。
河南:洛阳市瀍东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南阳市溧河、十二里河综合整治工程部分污水管网未建成。
广西:崇左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2020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大量生活污水直排。
湖南:长沙主城区一半排污管网为雨污合流制,株洲主城区雨污混接2761处,湘潭主城区近50公里污水管网存在断头、缺失问题,且有多处管网空白区。
江西:2018年至2020年,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仅完成总长度的16%;老旧污水管网改造仅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56.2%。
山西:太原市清徐县不在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等系统治理上下功夫,而在考核迫近时,将南白石河河水加药处理后排入监测点前河道,为“达标”而达标。
安徽:黄山市祁门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不足20%,2020年城区9个污水直排口共排生活污水约470万吨。
辽宁: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
2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
水污染问题中,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比如,在河南,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就有44座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比例达到了17.8%。山西的比例更高,太原市7个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已有5个已满负荷,比例达到71.4%。污水处理厂超负荷,其直接结果就是污水直排。在安徽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为降低敬亭圩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在污水处理厂进水主干管上人为开凿溢流口,导致大量污水直排。
3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
与污水处理相关,污泥处置问题也是近年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督察组发现,河南省开封市至今没有正规的污泥处置设施,兰考县每年约6600吨污泥堆存在厂内。在辽宁,“十三五”期间规划要建设28座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但截至此次督察进驻,仅有1座开工建设。朝阳、阜新等市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违法堆存处置问题突出。例如,朝阳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自2008年投运以来,一直未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40余万吨污泥长期堆存于临时堆场,未采取有效“三防”措施。阜新市阜清环保公司将5万余吨污泥堆存在汤头河大堤内侧。本溪市也约有29万吨污泥露天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仅仅是朝阳、阜新、本溪3个市,就有高达70多万吨的污泥临时堆存,造成了极大环境风险。
黑臭水体治理是水污染防治的老问题了,按理说经过过去4-5年的工作,应该已经治理得差不多了。不过,这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仍然发现有地方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到位,主要是在安徽省。例如,蚌埠市八里沟等三条黑臭水体因周边管网混接错接、存在缺陷等问题,重返黑臭。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天约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导致金洼大沟重度黑臭。六安市金安区百家堰部分河段重度黑臭。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1号渠长期直排污水,在新安江支流丰乐河河滩上形成黑色污染带。看来,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问题,也同样值得大家引起关注。
5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差不多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第二多的问题。在辽宁,截至督察时,本溪、盘锦等9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不足50%,未达到国家要求。在湖南,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有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广西的数字更高,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中,有24座超量填埋,占比达到47%,而实际填埋量更是达到设计处置能力的180%。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在河南,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60座超负荷运行,占比达到61.2%,垃圾填埋场的平均负荷率更是达到214%,竟然有21座应封场的填埋场仍超期服役。而与此同时,在河南省34座现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则有7座运行负荷不足80%,部分负荷仅50%。一边是老的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另一边则是新的垃圾焚烧厂迟迟建不起来。例如,在云南,督察组发现,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项目中,有6个尚未完成。在广西,2020年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十三五”规划建设的45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近1/3未建成。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超期服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已成为全国普遍现象,亟待得到解决。
6垃圾渗滤液积存
在固废处理领域,垃圾渗滤液问题也是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之一,在历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都有发现,这一次也不例外。发现最多的渗滤液积存问题,辽宁省渗滤液积存量达55万吨,广西自治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达58.2万吨,河南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最高,已经超过了100万吨。除了积存,更可怕的不知去向。在河南,有20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量小于产生量,但现场无积存,也就是说,有大量渗滤液去向不明。有去向的也好不到哪去。辽宁省辽阳市违规将6.7万吨渗滤液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53.56万吨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南宁市横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外流渗滤液COD浓度超排放标准143.7倍……贵港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更是伪造渗滤液处置设施运行假象,骗取治污资金。这些外排的渗滤液,有些超标已经十分严重。在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在2018年至2020年间多次、长时间停运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外排渗滤液COD、氨氮浓度达5420mg/L、132mg/L,分别超过排放限值53.2倍和4.3倍。垃圾渗滤液,已经成为广大垃圾填埋场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需要环保企业来帮助解决。
工业园区历来也是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区。督察发现,安徽省部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例如,滁州市定远盐化工业园企业通过雨水管网偷排污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现象普遍。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长期超标向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COD浓度最高达1873mg/L,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能稳定达标。进水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向来是污水处理厂最头疼的问题之一。这次被督察组点名后,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进水超标问题估计就能好一点了。在湖南,园区环保水平较低,普遍存在园区规划环评执行不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2019年以来,全省有十余家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督察组特别点名了几家:
衡阳市松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存在铊超标排放现象;
常德市桃源县陬市工业园内企业存在直接将第一类污染物排入污水处理厂的现象;
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多家企业仍使用简易锅炉燃烧煤炭、木材,无污染治理设施;
郴州市永兴县太和工业园必须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11家入园企业中仅3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农村环保市场是最近几年环保产业的一个风口,在这方面,确实还有很大的潜力。例如,督察组发现,云南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等高原湖泊流域内蔬菜等大水大肥作物种植面积大,复种指数高,种植结构和方式优化调整、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不到位。2020年,普洱市湿法加工咖啡鲜果24.3万吨,用水量约73万吨,仅少部分污水经过集中处理,绝大多数高浓度废水经简单处理后排放,造成普文河普洱段季节性超标。同时,已经建成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却大量的闲置。督察组在河南发现,332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有311座闲置,39座尚未建成,其中漯河市、商丘市闲置率超过40%。曾经荣获国家文明村称号的三门峡市河口村和荣获全市美丽示范乡村称号的霍村,污水处理站均沦为摆设。如何防止农村污水处理站“晒太阳”,是未来值得关注的问题。
这一问题主要是在南方两个省份,江西和云南。督察组发现,江西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众多,抽查赣州、吉安、抚州三市发现,相关企业仍然普遍存在违规处置、违法排污问题。此外,抚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九江市永修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赣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能改造工程等建设也存在滞后。在云南,重金属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个旧市应于2020年底建成的12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有3个未完成,昆明市东川区应于2017年底完成的10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至督察进驻仍有3个未完成,还有云锡集团下属化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
垃圾分类是这两年刚刚兴起的“新时尚”,这一次也被列入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的范围。督察组在河南发现,郑州市及相关县(市、区)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视不足、推进力度不够,半数以上分拣中心未按期建成投运。此外,河南省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仍有9个省辖市未按规划要求建成处理设施。23座处理设施中,超半数负荷率仅为50%左右,最低的仅为6%。虽然这一轮还只有河南被通报出垃圾分类方面的问题,但未来,其他省份对此也应该引起关注。结语
毫无疑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于环保产业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很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都会在未来成为地方政府招标的项目,并由环保企业来最终解决。
同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关注到的问题,地方政府在解决时还更加迫切,更加愿意投入,这对中标的环保企业来讲也是一件好事。
从这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中,可以看到未来环保产业发展的方向,管网、污泥、垃圾渗滤液等,都可能诞生更多的市场机会。
从这一点上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无疑会利好环保产业,成为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1、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境部,2021-07-15
2、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境部,2021-07-15
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境部,2021-07-16
4、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境部,2021-07-16
5、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境部,2021-07-17
6、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境部,2021-07-20
7、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境部,2021-07-20
8、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督察情况,生态环境部,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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