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涉嫌反垄断,阿里、丰巢、阅文遭顶格处罚,什么信号?三大巨头火速回应!来看最权威解读
阿里、腾讯、顺丰……摊上大事了!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告称,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们希望经营者认识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
受相关消息影响,阿里巴巴盘中一度跌逾3%,截至收盘,阿里巴巴下跌2.63%,阅文集团大跌4.12%。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钟刚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对于互联网巨头跨区域、跨行业的进入细分市场肯定是要受到约束的,这也是市场经济需要的一种约束机制。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里面,也不意味着政府或者制度不会对资本进行约束。”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介绍,此次处罚的三家企业包括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其中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发行、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等不同行业。
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从案件调查情况来看,三个案件违法事实都较为清楚。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在案件调查中,我们全面评估了集中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既考察了目标公司所在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发展趋势,也考察了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业务关联以及平台特征可能带来的影响,评估认为上述三起案件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对于上述处罚决定,三家公司火速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是顺丰的关联公司。受相关消息影响,阿里巴巴盘中一度跌逾3%,截至收盘,阿里巴巴下跌2.63%,阅文集团大跌4.12%。
近年来,我国线上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线上经济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
“我们希望经营者认识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
这三个案件中都对被调查企业罚款50万元,与这些企业的规模相比,罚款金额不高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也作出了相应回应。
“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通过对未依法申报案件的查处,还能够促使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也坦言,与其他司法辖区相比,目前我国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罚款额度确实偏低,威慑力有限。在《反垄断法》修订过程中,多位专家学者、律师、企业等都对此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场监管总局也深入研究论证了违法实施集中罚款额等问题,并在《反垄断法》修订草案中进行了反映。
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认为,2020年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五十五条拟将未依法申报的罚款由50万元以下改为“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如果这一修订正式通过,则未依法申报的罚款金额将大幅提高。未依法申报案件因罚款额太低而威慑力有限的现状,也有望得到改观。
近期,对平台垄断问题的社会关注度很高。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也对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一些建议。
事实上,近期对于互联网平台等垄断问题已经引起监管以及市场各方的关注。
12月10日,部分省份反垄断工作座谈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指出,2020年在总局党组统一部署下,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全国竞争政策实施和反垄断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反垄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找准职责定位,当好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建设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者、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促进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护者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实践者。
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于如何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一系列要求,其中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扩张是资本的本性,关键在于缺少制度的约束。”钟刚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对于互联网领域的一些大的创业家们,实际上,他们的经济能量已经完全满足了自己在市场上博弈的目标。为什么他们还要持续扩张,因为在没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资产的扩张性是很难去自我进行约束。但必须强调,不能因此否定市场化发展。”
钟刚认为,未来,对于互联网巨头跨区域、跨行业的进入肯定是要受到约束的,这也是市场经济需要的一种约束机制,是政府需要扮演的一个角色。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里面,也不意味着政府或者制度不会对资本进行约束。
“互联网经济业务发展的无边界没有问题,但是每个小的细分市场内部都有自己的竞争秩序。从其他跨界进来的‘人’,破坏了原有的竞争状态,会导致市场出现一些竞争受损的情形,需它进行。但是这个是有一个前提,就是需要证明,跨界进来的‘人’在其他市场的垄断地位能够传递到他进入的这个新的细分市场,导致这个市场的竞争被破坏。”钟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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