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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妈们注意了!你家里有这款奶瓶吗?


2020年12月18日,朱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在嘉定区法院开庭审理,嘉定区检察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朱某当庭表示,“我愿意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刊于2021-03-05期《法治日报》公告专栏)



基本案情

2018年下半年起,朱某在网络二手平台开设两家母婴店铺。其通过非法渠道采购某知名品牌奶瓶和奶嘴,后经网络加价出售,以此牟取非法利益。截至案发,朱某经营的网店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4万元,并在其住处查获未销售的假冒产品数千件。


奶瓶是喂养婴儿的常用工具,它的安全性至关重要。该案中朱某所销售的假冒知名品牌奶瓶和奶嘴,经检测其样品主体材质为PC,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危害婴儿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最常见的奶瓶材质有高硼硅玻璃,PPSU,PES,PP这4种类型。然而本案中假冒奶瓶所使用的PC材质遇高温时会释放有毒物质双酚A,其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PC材质不得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朱某销售伪劣奶瓶的行为致使众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同时还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

朱某不仅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当日,区法院当庭宣判,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的伪劣产品予以没收;在调解书生效三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朱某须公开涉案产品的销售时间、销售范围等信息,提示消费者勿使用涉案伪劣产品,以消除危害。



检察官提醒

一方面,消费者应从正规商家处购买商品,选购时也要看清生产标识和产品材质。


另一方面,如有不慎买到伪劣产品,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警,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如发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家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有侵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请联系检察机关移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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