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检察护企 | 检司联手护企 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依法监管”两不误


编者按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嘉定区检察院以规范辖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审批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与区司法局会签《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请假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畅通和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通道,在维护刑事执行“刚性”的前提下,体现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柔性”,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本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明确以白名单管理模式,为符合条件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惠企”外出政策。


企业外出发展有需求

社区矫正监管有顾虑

如何平衡

刑法执行权威与保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

下面

由嘉检普法宣传员细细解读创新机制

一一为您解答

《办法》里提到的白名单管理模式是什么?

《办法》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白名单制度,并实行备案管理,为相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请假外出设置绿色通道。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经过审核通过后,可列入白名单管理。对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请假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外出期间不如实报告情况等违反规定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并移除白名单管理。

加入白名单后,在请假外出审批管理上有什么变化?

针对白名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外出的,对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外出申请应于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此外,《办法》明确了,通过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紧急快速通道等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外省市后如何监管?刑事执行领域检察监督如何有效开展?

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活动外出期间,区司法局应当加强监督管理,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手机报告等方式核查外出情况,并做好监管记录。同时,区检察院将依法对外出审批外出监管违规处罚等进行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对于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切实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到检察履职中,检司协作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破解监管执法中制约企业发展障碍,确保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素材来源丨第四检察部

供稿丨许叶菲

执行编辑丨陈晓燕

责任编辑丨杨嘉晨


分享

点赞

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