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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公安局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余世盛等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2017-05-12 古田公安

古田县公安局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余世盛等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近年来,我县鹤塘辖区发生多起非法采矿案件,为了进一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姓       名 :余世盛

性       别 :

出生日期:1981年9月8日生

身份证号码:352227198109085116

现住址:福建省古田县鹤塘镇路上村村中路21号

案件类别:非法采矿案

姓       名 :陈发巨

性       别 :

出生日期:1963年8月28日生

身份证号码:352227196308285138

现住址:福建省古田县鹤塘镇东际村长兴街13号

案件类别:非法采矿案

姓       名 :余根平

性       别 :

出生日期:1969年7月1日生

身份证号码:35222719690701513X

现住址:福建省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虹桥路19号

案件类别:非法采矿案

姓       名 :陈思寿

性       别 :

出生日期:1968年6月8日生

身份证号码:352227196806085112

现住址:福建省古田县鹤塘镇东际村东升路9号

案件类别:非法采矿案

二、犯罪嫌疑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五、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

凡举报线索抓获逃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古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 0593-3834090、0593-3834030



古田县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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