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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美国的秘密》摘录(一)

谈说公益 2020-08-20

 

基金会:美国的秘密

摘录(一)

 

1.历史表明,捐赠者和理事已在很大程度上可自行决定基金会的慈善优先权,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慈善目标……资助的优先权究竟归谁,这不该政府告诉基金会,而应由基金会自行决定。

 

2.美国公民每年捐出数十亿美元,并不是出自积极分子的压力,也不是出自政府的强求,而是出自多样的兴趣、自由的选择及激情澎湃的追求。……慈善自由是美国传统赠与精神的支柱。

 

3.……亟需保护基金会的自主型,保护捐赠者依照自身意愿从事慈善事业的权利,不受其他组织、团体尤其是政府机构的强制而从事慈善事业的权利。

 

4.美国基金会的核心力量不是他们所赠与的财产,而在于美国宪法赋予它们自由分配这些财产的绝对自主权(只受法律约束)。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每个公民自由表达价值观和兴趣的权利,也赋予其他法律主体自由表达价值观和兴趣的权利。最高法院多次申明,个体或个体组织为追求社会政治目的对财产的分配应符合自身意愿。因此,慈善捐款及基金会资助等行为的自由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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