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光伏增补指标还有希望吗?
2016年12月22日,国家能源局以特急形式发布 国能新能〔2016〕383号《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100万千瓦,超过50万千瓦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在弃光超过5%的地区,除了国家已下达的2016年建设规模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又在2017年1月16日发布《关于补充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调整内项目的通知》再次明确申请2016年增补指标的电站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2016年底前已建成并网;已经实质性开工且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日期为准)。
对于这个增补指标的政策
多少光伏人
欣喜若狂
另一方面根据【光伏资讯】微信平台(微信号:PV-info)1月18日转发的西北监管局发布的《2016年西北区域新能源并网运行情况通报》:新疆、甘肃弃光率为32.23%和30.45%、宁夏弃光率7.15%、青海弃光率8.33%、陕西弃光率为6.89%。西北五省弃光率均已超过5%,根据通知西北五省将不会获得2016年增补指标,然而陕西宁夏仍然上报了2016年的增补指标,详见:
2016年12月29日,陕西发布2016年800兆瓦增补光伏项目名单公示,
2017年02月05日,宁夏2016年增补光伏项目申报电价(最低0.54元/kWh),据知情人士透露,宁夏这次增补全部是14年和15年已并并网项目,如增补指标没有获批那这些项目怎么办。。。
真不知道国家能源局会批复宁夏和陕西的增补指标吗?
批复了打国家的脸
不批复打地方的脸
反正受疼的都是企业
目前已三月中旬,国家能源局还是迟迟不发布增补指标的通知,一些地方政府着急了!
云南和安徽在国家能源局的默许下发布了正式的增补指标名单:
2017年3月2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示申报2017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项目清单的通知》,指明了:报请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
2017年3月3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 皖能源新能〔2017〕17号 《安徽省能源局下达2016年光伏电站追加建设规模的通知》,同样在文件中指出:并报请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
2017年3月16日,广西能源局也发布了桂能新能〔201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电站追加建设规模的通知》,但是未注明经国家能源局同意。
特别注意:在云南和安徽之前的一些名单中均没有提及报请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云南和安徽是个特例?
目前很多省份都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竞价了,为什么不执行和批复呢?企业要不要按照省批复的增补名单抢6月30并网呢?
云南和安徽都默许了
其他省份的增补指标呢?
国家能源局还会统一发布2016年增补指标吗?
这都2017年3月份了
2017年的指标都应该下发了!
能源局等啥呢?
太多的不确定摆在企业面前了
还请国家能源局早下圣旨!
光伏指标政策文件汇总:
©光伏资讯(PV-Info)
附383号文件全文:
附增补指标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