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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省“整县推进”红头文件

光伏资讯 2023-03-20


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 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截止目前,全国已经有22个省份的省能源主管陆续下发整县推进的文件。

1)福建:5月20日,福建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
2)山东: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到山东省座谈调研,听取有关方面对整县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3)陕西:6月4日,陕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4)广东:6月4日,广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5)江西:6月11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体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6)安徽: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7)浙江:浙江省能源局下发《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8)甘肃:6月16日,甘肃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9)河北:6月26日河北省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10)新疆:6月25日,新疆下发《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11)山西:同日,山西也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12)内蒙古:《关于报送整旗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后附原文件:13)上海:《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14)江苏:《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15)辽宁:《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16)河南:6月29日下发《关于申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17)宁夏:《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18)湖南:《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19)天津:《关于开展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20)海西州: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21)广西: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22)湖北:《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近日,光伏资讯根据各省下发的红头文件进行整理汇总(共70+页),现提供给需要各省汇总文件PDF格式的朋友们,仅售9.9元,如需购买请联系微信pvhelp上海:


江苏:

辽宁



河南:

广西:

宁夏:

湖南:

天津:    海西州:

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整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西发改能源〔2021〕3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城镇化建设水平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自愿原则,组织申报整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

 

一、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方案模板,抓紧开展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方案编制等工作,确保方案切合实际,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确保资金筹措措施切实可行。

 

二、请根据本地区城镇化率和乡镇、农村需求,认真核算可承载屋顶光伏电站的面积,按照《通知》要求,满足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商业厂房和村民屋顶的建设比例。

 

三、请主动加强与电力公司的衔接沟通,邀请电力公司深度参与方案编制工作,指导屋顶光伏电站的布局和接入,根据拟建设的屋顶光伏核算面积,计算屋顶光伏区域电网接入能力,确保屋顶光伏电站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要求,力争农村居民屋顶光伏电站全容量上网,发挥屋顶光伏电站增加农牧民和村集体收入的作用。

 

四、各地区可以积极探索屋顶光伏电站的投融资模式,采用能源合同管理模式等多种形式,吸引电源企业等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建设屋顶光伏电站,确定合理的投资建设模式、利润分配模式、运营管理模式,优化投资方式,增加农牧民收入。各地区可与具有资质的电源企业对接,确定本地区屋顶光伏电站整体推进的建设主体,会同编制试点方案。

 

五、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好屋顶光伏电站灵活分布、灵活供电的特性,积极提高本地电力消纳能力,减轻电网接入压力和海西电网输出通道压力。可以结合我州取暖示范城市建设,把屋顶分布式光伏与分户分布式清洁取暖有机融合,稳步推进乡村清洁取暖建设;可以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供电、供暖、供热水等用电负荷,与屋顶分布式光伏有机融合;可以主动应用新技术,增强项目整体效益,降低项目投资成本,提高项目创新能力。

 

六、各地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汇集各方力量编写好试点方案,做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方案以政府名义,于7月8日前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能源局 )。我委审核后,报省能源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易代新  联系方式:8212532

电子邮箱: hxznyj@163.com

 

附件: 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2.《xx 县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样本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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