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暂缓实施未纳入建设方案的市场化项目!
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根据青海省能源局4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管理的通知》,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深入实施,企业投资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的积极性高涨,各市(州)核准(备案)的市场化并网项目规模急剧增长,大幅超出我省新能源消纳空间,将严重影响我省新能源利用率,已成为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潜在风险。
因此,省能源局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强化规模管理。省能源局会同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部署、省级规划目标,以全省新能源合理利用率水平为依据,每年年初测算确定各市(州)当年市场化项目发展规模、结构及配套消纳条件。各市(州)发展规模不得超过上述规模。
二、规范项目流程。各市(州)须建立市场化项目库,鼓励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参与的竞争性方式筛选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根据要求分批次上报(含项目业主等要素),省能源局统筹纳入《全省新能源开发建设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年度方案》)后,各市(州)据此开展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未纳入《年度方案》的项目不得核准(备案)。
三、加强电网接入。对纳入《年度方案》的项目,由业主按要求完成接入系统报告。对于符合评审要求的项目,省电力公司须在《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要求时限内完成接入系统批复。对未纳入《年度方案》的市场化项目,省电力公司不予办理接入手续。
四、全面核查项目。自 2021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各市(州)未纳入《2021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的市场化项目一律暂缓实施,省电力公司暂缓办理接入电网手续,由核准(备案)机关纳入项目库动态管理。各市州已核准(备案)、已取得接入、已开工的项目,经评估论证视情纳入后续年度方案,分步实施、逐年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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