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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完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按要求配储(含存量)、参与调峰

光伏资讯 2024-02-06


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租用农户屋顶的户用项目,按照工商业管理,采用“分散建设、汇集接入”方式建设。

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三类:即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其中,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居民利用自有屋顶或建筑表面自筹资金开发建设,拥有光伏电站全寿命产权及收益,在 380 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有且只有一个接入点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第三方租用居民自有屋顶或建筑表面,通过出租设备等方式共建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居民身份证明只能用于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居民本人书面授权同意,不得用于办理本项目商业贷款。文件强调,除乡村振兴村级光伏电站(含存量扶贫光伏电站对应的扶贫装机容量)、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外,其余分布式光伏应纳入调度机构统一管理,参与电网运行调整,保障电网安全。电网企业在常规调节手段无法满足系统调峰要求时,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分布式光伏调峰运行,保障电网安全。明确推动分布式光伏进入市场及配储。有序推动分布式光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开展市场交易,先期由电网企业代理聚合并在交易中心注册,2023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直接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全部进入市场,“十四五”末实现全电压等级所有分布式光伏全部进入市场。除乡村振兴村级光伏电站(含存量扶贫光伏电站对应的扶贫装机容量)、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外,其他分布式光伏(含存量)应配置不低于集中式光伏电站配储比例的储能,参照代理购电结算模式,通过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储能容量市场进行结算,现阶段结算价格按当期储能容量市场交易均价出清。


具体文件见下:



相关链接:

20230613:不得以容量不足为由拒绝接网!能源局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评估试点20230610:河北:探索推动农村充电桩+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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