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榆中县籍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团中央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全县21个乡镇各级团组织团委书记及团干的联系方式公示如下,请今年毕业的学生团员按照户籍所在地在网上做好团关系转接,请各乡镇负责人做好对接工作。
操作步骤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自“智慧团建”系统中发起转接团组织关系之日起15日内,学生本人必须携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乡镇团委报到,不报到者将退回转接申请。根据《团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各毕业生团员在落实工作单位之后应及时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6个月,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应在7月31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并编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6. 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操作说明
“标记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操作方法
前提:对于本年度毕业的学校团支部(已被标记毕业时间),系统会在2019年6月1日自动将其组织类别变更为毕业生团组织。毕业学生团组织内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系统内被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单独标记和批量标记都支持。被标记后的延迟毕业学生团员或教师可以正常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不归属于“学社衔接”业务。未被标记的其他成员视为毕业生,开展的组织关系转接属于“学社衔接”业务,即纳入“学社衔接”相关统计,毕业生的个人资料中会显示2019级“毕业生”身份。
1. 学校领域各级团组织的管理员都有权限(若学校一级的团组织为团支部,则其直属上级的管理员有此项权限)标记延迟毕业学生团员、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团员管理-团员列表”菜单,进入团员列表界面。
(2)点击左侧组织树相应组织名称,勾选需要标记的人员,点击“团员列表界面”左上角的“标记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按钮。
(3)选择被标记的成员身份:“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如果选择标记的为“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则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如果选择标记的为延迟毕业团员,则必须选择“预计毕业时间”,填写“延迟毕业原因”。延迟毕业学生团员选择的预计毕业时间必须晚于正常的毕业时间,比如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预计毕业时间为2019年7月,则延迟毕业学生团员的预计毕业时间必须晚于2019年7月。
(4)“团员列表”界面的“被标记成员身份”列会显示每个成员目前的身份:“毕业生”或“延迟毕业团员”或“教师”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
撤销延迟毕业团员操作方法
如果由于误操作将正常的毕业生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需要撤销其延迟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团员管理-团员列表”菜单,点击“延迟毕业团员列表”。
2. 点击“团员列表”界面左侧组织树相应组织名称,勾选需要标记的人员,点击左上角的“撤销延迟毕业团员”按钮。
3. 点击“确定”按钮,该团员即可恢复至团员列表,预计毕业时间恢复为该团支部的毕业时间。
学社衔接业务操作方法
从“毕业生团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转出团员,即为“学社衔接”的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内“学社衔接”的组织关系转接共8种: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出国(因公出国/境),出国(境)学习研究,出国(因私出国/境),未就业,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管理员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下方有“学社衔接”业务指引,必须严格按照业务指引要求转入正确的团组织。业务提交成功后,审批人可以通过“操作中心”查看审批收到的所有消息,也可以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审批”菜单进行审批。
1. 转出团组织发起:
(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出”。
• 升学: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未就业: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未就业)、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出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
(2)审批流程
• 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为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该团支部,转接完成。
• 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在“操作中心”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
2. 转入团组织发起:
(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入”。
• 升学: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
• 未就业: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未就业)、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
(2)审批流程
• 由转出组织(转接毕业生团员的原支部或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若转接发起方为团支部,则毕业生团员直接转入该团支部,转接成功。
• 若转接发起方为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转出组织管理员需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
3. 团员个人发起:
(1)团员登录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关系转接”菜单。
• 升学: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未就业: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未就业)、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
(2)审批流程
• 由转出组织(团员原团支部或原团支部的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个节点,由转入组织进行审批。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为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该支部,转接完成。
• 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
注意事项:
1. 各级团组织在接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果有组织关系转接业务超过10天未审批,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会收到提示;如15天内不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当前节点审核通过,但是分配团支部需要自行操作,未分配团支部仍然视为业务未完成。
2. 组织关系转接业务,管理员发起办理转出以及团员个人发起关系转接时,需要选择“转入组织(新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如果属于则选择“是”,再选择属于三者中的具体哪一个省(市),最后在选择“转入组织”时将只显示该省(市)的数据。如果转入的组织不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则“转入组织(新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选择“否”即可,最后在选择“转入组织”时可以搜索到全团(除北京/广东/福建)的组织名称。
工作指引
团县委联系人:刘科宁
联系电话:0931-5221454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一律”是什么?
对所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一律组成专案组,专案专办;一律执行办案区审讯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一律依法严惩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一律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的犯罪人员;一律深挖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一律实行公安局长负责制;所有涉黑涉恶线索一律进行复核;对被举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农村“两委”候选人,一律进行必要的涉黑涉恶背景审查;对黑恶情况突出地区,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综合整治;对涉黑涉恶案件说情干预的,一律登记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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