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杜甫是诗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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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的一生正处于大唐帝国由盛而衰的关键时期。这样的历史时代,使他的一生颠沛流离,尝尽种种的痛若。从个人生活来说,这实在是大不幸的事情。然而,这种大不幸却成为杜甫艺术生命的大幸。
对杜甫来讲,现实政治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构成他感情波动的核心要素,这样的诗人,在中国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在儒学全面复兴的宋代,大家一致的称赞杜甫,从此以后杜甫成为中国诗人的最高典范。
文 | 吕正惠
杜甫与李白并称盛唐两大诗人,也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两位诗人。一般的读者,有些人可能更欣赏李白,有些人认为李、杜二人各有长处,很难分辨优劣;但是,在后代诗人和评论家的心目中,杜甫当然是更伟大的诗人。李白人称“诗仙”,杜甫人称“诗圣”,“仙”虽然超越凡人,似乎总不如“圣”之为人中之“圣”。杜甫之为诗人之“圣”,正如孔子之为人伦之“圣”──“诗圣”的称号充分表现了杜甫在中国诗史中的独特地位。
杜甫之所以成为中国的“诗圣”,原因很多,解释起来,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我个人认为,杜甫作为伟大的诗人具有三个特质,这三大特质也是使杜甫被后代尊为诗圣的重要因素。
杜甫的第一个特质是,纯粹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他是整个中国诗歌发展、流变的过程之中最重要的诗人。
站在杜甫的时代往前看,杜甫汇集了以前一切诗人的精华,他成了超越以前的一切诗人的最高峰;站在杜甫的时代往后看,杜甫以后的诗人极少不受杜甫影响,不把杜甫当成导师的,所以杜甫也是启导后代一切诗人的最高峰。杜甫这种承先启后的独特性,使他成为中国诗史最具有历史地位的诗人。可以肯定的说,他的这种地位是无人能及的。
杜甫所活动于其中的盛唐是一个集大成的时代,集合了汉魏六朝诗人在诗歌形式与内容上的一切试验,而融合成一个整体。这种集大成的工作表现得最为具体的就是:在这个集大成的时代,出现了集大成的诗人,他的整体作品就是集大成的最好的例子,而杜甫正是这样一个集大成的诗人。
盛唐的另一个大诗人李白也是这样一个集大诗人,但是他在这方面的工作并没有杜甫进行得那么彻底。我们只要稍微比较一下他们两人在这方面的贡献,就可以更清楚的看出杜甫的特质。
在诗歌形式上,李白比较喜欢古体,比较排斥律体,律体那种严谨的格律对他的奔放潇洒的个性是比较不适宜的。不能说李白在律体上没有什么成就,他的五律和七绝仍然相当可观,但他几乎不写七律,整体而言他在律体方面的成绩还是比不上他的古体。杜甫就不是这样,杜甫在律体上所下的工夫绝不下于古体,他在古、律两方面平衡发展,而李白则较偏于一面。所以,可以说,杜甫在形式上的集大成实在要胜过李白。
其次说到内容。李白对前代诗人题材的承袭是相当明显的,他学了阮籍的咏怀诗、郭璞的游仙诗、陶潜、谢灵运的自然诗、齐梁诗人的宫体诗。他的成就是:他对每一种题材都擅长,而且都写得极富个性。但是,他对每一种题材的承袭也都很明显。相反的,杜甫也从以前的每种题材学到表现技巧,但他把这些表现技巧揉合起来,把这些题材也揉合起,从而表现出全新的面貎。因此,他的作品的内容和以前诗人的关系就没有像李白那样明显。可以说,杜甫在对前人题材的集大成方面,表现得要比李白具有“创意”。
总括而言,杜甫在集大成这一工作上的成就是:形式上,把前人已有相当成绩的古体发挥到极致,把前人刚刚试验完成的律体大力加以开拓;内容上,把前人的题材和表现技巧加以灵活运用,从而推陈出新,呈现出新的面目。所以,杜甫在集大成之中又有所开创。他不但总结了前人的成就,而且在总结之中又开创出新的东西来。在这方面,李白是比不上杜甫的。李白的总结工作做得非常出色,但他在总结之中所开创出来的新东西就远比不上杜甫。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杜甫对后代诗人的影响要远大于李白。因为,当后代诗人要在李白、杜甫身上找到一些启示时,他们在杜甫那里所能找到的新东西远比李白多得多。这种情形在唐代后半期就已经明显表现出来:唐代后半期最重要的四个诗人韩愈、白居易、杜牧、李商隐都是学杜甫的。到了宋代,那就更一面倒了,几乎宋代所有的大诗人受杜甫影响的成分都要比李白多得多。他们不是直接受到杜甫启示,就是间接透过别人(如韩愈)而受到杜甫启示。
因此,我们就很清楚看出,杜甫既总结前人的成就而成为集大成的诗人,又在集大成之中开创出新东西,从而对后代许许多多的大诗人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在诗歌史上的重要性是独一无二的,这也就成为杜甫在中国诗坛占据独特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
《诗圣杜甫》 吕正惠/著
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2015年8月
从以上的说明可以看得出来,杜甫所以能够在中国诗史上发挥承先启后的作用,主要归功于:他对诗歌的表现形式不断的加以试验,他对诗歌内容不停的求新求变,也就是说,他对艺术的完美具有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
杜甫作为一个伟大诗人的第二种特质,即他不断成长、不断变化的艺术创造力。
杜甫的一生正处于大唐帝国由盛而衰的关键时期。这样的历史时代,使他的一生颠沛流离,尝尽种种的痛若。从个人生活来说,这实在是大不幸的事情。然而,这种大不幸却成为杜甫艺术生命的大幸。因为,每当杜甫的生活经历了大变化,面临了新的状况,作为艺术家的杜甫即能感受到这种生命的新局面,随而加以沈思,并且表现在他的诗歌创作中。结果就是,随着杜甫生活经历的不断变化,杜甫的诗歌内容以及随之而来的诗歌技巧也就配合着变化。因此,就整体来说,杜甫作品的内容就显得极其丰富,杜甫的诗歌技巧也随之而变化多端。杜甫这种随时代成长而显现出来的作品的多面性,在中国诗史上可以说无人可及,因此,他的伟大成就也就无人可以超越的了。
在年轻的时候,杜甫是一个充满壮志的诗人。那时,他还没有看出大唐帝国的政治已经逐渐走下坡,他还自信满满的认为,以他的才干,他一定可以出人头地,可以在官场上有所作为,可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因此,当他望着泰山时,他不禁喊道: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充分表现出那傲视一切的年轻的豪气。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挫折感越来越大,在长久的沦落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人生的艰辛,他不由得牢骚满腹,而说道:
儒术于我可有哉?孔丘盗跖俱尘埃!
不过,这种纯粹个人式的牢骚并没持续多久。他终于认识到,他的失意并不是他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唐帝国政治败坏的结果。由于在上位者的宴乐偷安,不理国政,不提拔人才,才使得像他一样沦落民间的有才能之士到处都是,也使得一般人民的生活日趋于痛苦。由于他这样的觉醒,他终于能够把个人的失意转化为政治的关怀,因而创作了他早期的政治讽刺诗《丽人行》和《兵车行》。并且,他终于能够在安史之乱前夕,凭着他的直觉,预感到国家动乱的不可避免,从而写下了他早期最伟大的一首诗:《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就在这首诗里,他极其愤慨的说: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他已经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民诗人了。
在安史之乱中,他一方面极为关心乱事的发展,热切的盼望官军能够早日平乱,但另一方面,在他个人的实际生活经验中,他又看到人民在战乱之中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这就使得,他在安史之乱期间的作品充满了国事的关怀和人民痛苦的描写。在前一方面,产生了像《哀江头》、《哀王孙》、《悲陈陶》、《悲青坂》、《春望》、《塞芦子》一类的名作;在后一方面,则有尽人皆知的《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一组作品。可以说,就在安史之乱的最高潮,杜甫把自己发展为一个成熟的社会写实诗人。
就在这个时期中,杜甫也像一般人民一样,经历了一段最为颠沛流离的日子。在经过短期的、但极为艰辛的逃难之后,杜甫终于能够在四川定居下来。相对于前一阶段的生活,四川时期杜甫享受了一生最为安定的生活。随着生活的变化,他的作品也变成了另一种样子。譬如:
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
自去自来堂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
老妻画纸为碁局,稚子敲针作钓钩。
多病所须唯药物,微躯此外复何求?
——《江村》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是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飱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客至》
从这些作品可以看出,杜甫在四川定居时期悠闲轻松的一面。相对于前一时期的字字血泪,这一时期的潇洒适意自也有其迷人之处。
也就在这一时期,因为生活相对的较为悠闲自在,杜甫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格律最为严谨的七律这一种体式之上。他从各方面对这一种尚待开拓的诗体作各种实验,从而奠定了七律的基础。也由于他这种“晚年渐于诗律细”的工夫,他也就被后代尊为“律圣”。
▲ 成都杜甫草堂
然而,四川生活虽然较为安定,但总是“他乡”,不是久居之地。于是,杜甫终于决定离开四川,顺着长江东下,目标是回到他的故乡洛阳。不幸,由于种种的因素,他不得不在长江三峡的夔州停留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两年可能是他一生最为寂寞的时期,因为蛰居在偏僻的山城之中,极少有朋友可以来往。就在这样的环境底下,杜甫开始回忆自己的一生,并且,也开始思索大唐帝国的前途。他把自己的回顾、沉思的结果,利用他在四川时期已经可以充分掌握的七律这种形式,写成了三组伟大的作品,即:《秋兴》(八首)、《咏怀古迹》(五首)、《诸将》(五首)。这几组作品的艺术性与沈思性成了他一生作品的另一个高峰,证明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的艺术敏感力与创作力还是丝毫没有衰退。
以上我们简单的叙述了杜甫一生的经历,以及他的艺术成长跟这些经历的关系。从这些简要的叙述和分析之中,我们可以具体的了解到,为什么杜甫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诗人,为什么杜甫的作品,不论在题材上还是技巧上,如此丰富而多变的原因。
像杜甫这样的特质,我们除了说,他在艺术上具有锲而不舍的追求完美的精神以外,还需要承认,他对新的生活经验的感受力也是非常人所能及的。他永远是一个面对生活的人,他永远以开放的心胸去迎接每一个全新的生活经验,因此他的诗歌题材上才能随着他的生活经验的转变而不断的扩大。从这方面来说,杜甫又是一个最具有广博心胸的诗人。
这样的心胸使他能够接纳一切、同情一切,而这也就是杜甫作为一个伟大诗人的第三特质。
这种特质表现得最明显的是他对人的关怀与同情。他写得最好的诗之一就是他对朋友和兄弟的怀念作品。几乎他的每一个好朋友,他都写过真挚动人的诗作。譬如对于他的患难之交郑虔,他在送别时就写过这样的句子:
便与先生应永诀,九重泉下尽交期。
如果不是跟朋友具有非比寻常的交情,谁能够讲得出这么痛切的话。
杜甫对李白的感情尤其动人。他跟李白一生只见过两次面,但他每一回忆起李白,就写出极为动人的作品。他那两首《梦李白》可以说是古往今来描写朋友之情最令人难忘的诗。
亲情是一切人伦之情的基础。中国人说,“至情无文”,也许因为如此,中国古代的诗人轻易不写亲情。在这方面,杜甫是少见的例外,在他的作品里写太太的、写儿女的、写弟弟妹妹的,很容易找到。他在著名的《月夜》《羌村》和《北征》中,关于太太的句子令人难忘。晚年在四川,当他漂泊于梓州、阆州之间,和家人短暂离别时,他还说,“老妻书数纸,应悉未归情”(《客夜》),“女病妻愁归思急,秋花锦石谁能数?别来三月一得书,避地何时免愁苦!”(《发阆中》)都写得朴素动人(参夏承焘说,见冯至《杜甫传》215─6页,人民文学,2014。)谁都知道杜甫对四个弟弟随时挂心,但少人留意到,这四个弟弟都是异母所生。杜甫幼年失母,他对弟弟们有一份长兄如父的深厚感情(友人解志熙聊天时对我如此说)。在诗歌里这么真切地描写亲人伦理之情的,在古代的中国诗人之中也是极为少见的。
儒家谈到人伦之情时,人们往往会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杜甫就是典型的例子。除了亲人和朋友外,他甚至对动物也会表现出深厚的感情,如下面的诗句:
榉柳枝枝弱,枇杷树树香。
鸬鹚西日照,晒翅满渔梁。
——《田舍》
鹅儿黄似酒,对酒爱新鹅。
引颈嗔船逼,无行乱眼多。
——《舟前小鹅儿》
在第一首诗中,他对鸬鹚的“乐得其所”有一种欣慰之情,在第二首诗中,他欣赏小鹅儿的可爱与淘气,好像它们也都具有人性一样,充分体现了“民胞物与”的胸怀。这种胸怀甚至扩展到他所住过的房子。当他漂泊于梓州、阆州之间时,他常常想起成都的草堂,有一次写了《寄题江外草堂》,还有一次派弟弟杜占回成都“检校”草堂时,特别交待杜占“鹅鸭宜长数,柴荆莫浪开”。当他终于回到草堂时,他连续写了《草堂》、《题桃树》、《四松》、《水槛》、《破船》诸诗来表达他与草堂重逢之后的复杂感情。
从以上种种可以看出,杜甫确实是“忠爱出于天性”,随时流露出纯挚与仁厚之情,决不虚矫。只有从杜甫的这种个性出发,我们才能体会,杜甫是一个真正的“忠君爱国的诗人”,也是一个真正的“关怀人民的诗人”。现代人对这两个头衔可能都会嗤之以鼻,认为是教科书上的口号,但杜甫确实担当得起。试看下一首诗:
春旱天地昏,日色赤如血。
这是天将大旱的景象,杜甫忧心如燓,因为,
农事都已休,兵戈况骚屑。
巴人困军须,恸哭厚土热。
农民无法耕种,又要负担军队的开支,后果难以预料。还好,晚上下了一场雨,“谷根小苏息”,可惜雨并不大,“沴气终不灭”。杜甫不由得感叹:
何由见宁岁,解我忧思结?
他仰看着群山,看到山上还有乌云,还可能继续下雨,不由得大声疾呼:
安得鞭雷公,滂沱洗吴越。
——《喜雨》
(原注:时闻浙右多盗贼。)
这首诗读起来会让人有一种奇异之感。这时杜甫并未居官,大旱跟他有何关系,但他却用“日色赤如血”、“恸哭厚土热”这么重的字眼来表达他的沉重心情。看到下了雨,他就高兴,看到雨下得不够大,他的忧心就不能解除。他怎么老是为天下人担心呢?更奇怪的是,浙东有农民“暴动”,他远在四川,怎么也会知道?他怎么老是关怀天下事呢?这跟他有何相干?有人说,他希望一场滂沱大雨把浙东的“民乱”冲刷干净,其实根本不是。因为天旱,老百姓无力供养军队,才会挺而走险。杜甫正是担心四川再不下雨,就会变成第二个浙东,只有一场滂沱大雨,才能彻底消解天地间的“沴气”。这就是杜甫,说他“忠爱出于天性”一点也不虚假。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近结尾处,他说到,回到家门听到妻子的号咷,才知道小儿子已饿死。然后,他说自己作为士大夫,
生常免租税,名不隶征伐。
抚迹犹酸辛,平人固骚屑。
默思失业徒,因念远戍卒。
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
一个士大夫,因自己的遭遇而想到一般老百姓的苦难,从而“忧端齐终南”,产生无法扼止的悲哀。这样的诗,中国哪个诗人写过?我每次讲这首,读到这里,总是声音微微颤抖,而教室里也总是鸦雀无声,能说他不是中国最大的诗人吗?
这只是就两首诗来谈杜甫的心态与人格,如果就杜甫所有作品来看,我们更会对他那么关心时局和百姓而感到惊讶。安史乱中就不用说了,我想再举一个一般不太注意的例子。代宗广德元年十月,由于朝廷举措失当,吐蕃轻易的攻进长安,这是长安继安史之乱后第二度沦陷。当时杜甫和四川的官员正密切注意吐蕃对四川西北边疆的进犯,谁也没有留意长安的消息。当年岁末,杜甫终于听到一些传闻,心急如燓的连续写了《遣忧》、《巴山》、《早花》三首诗。从这个时候,一直到第二年的春天,杜甫始终关注局势的发展。据我估算,对于这一事件,他至少又写了二十一首诗,包括《伤春五首》、《收京》、《释闷》、《有感五首》、《忆昔二首》。古人称他为“每饭不忘其君”,翻译成现代话,就是杜甫极为关注现实政治,常常为之寝食难安。这种关心,竟然可以逼迫他不得不写诗,而且,这种诗常常写得很动人。对杜甫来讲,现实政治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构成他感情波动的核心要素,这样的诗人,在中国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他年轻时立志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无非是希望天下太平,世间永远没有苦难。他对现实政治的关怀,其实也不过是这种善良愿望的热切表现。如果我们说他是一个“封建道德”的护卫者,或者说他是在为“统治阶级”说话,那只能证明我们是个糟糕的政治教条主义者。杜甫所以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天地间很难再找到像他这样的第二个大诗人。从人格上来讲,这不是“诗圣”,还能是什么?
杜甫生长于盛唐,而盛唐还是一个佛教、道教盛行的时代,李白是个道教徒,王维是个佛教徒,儒学在当时很少人真正的信服。说到诗人的追求,不论孟浩然、王昌龄,还是李白、高适、岑参,都是热衷功名之士。当然,杜甫也热衷功名,但除此之外,他确实有仁民爱物之心,在当时可谓“特立一代”,再没有第二个人像他一样。在儒学尚未复兴的时代,怎么会出现这样一个“纯儒”的诗人,真是不可思议。在儒学全面复兴的宋代,大家一致的称赞杜甫,从此以后杜甫成为中国诗人的最高典范。杜甫重视人伦之情,充满“民胞物与”、“济世爱民”之心,完全体现了儒家的精神。杜甫的作品把这种精神表达到了极致,因此理所当然的被中国人称为“诗圣”。
2014年11月17至18日初稿
2015年5月28日修订
*本文原载《读书》2015年6月刊,发表时有删节,此处为全文版,后收录于《诗圣杜甫》(三联书店2015年8月版)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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