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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虹:巴勒斯的“山间木屋”

程虹 三联书店三联书情 202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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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版发行于1871 年的《醒来的森林》,是迄今为止巴勒斯最受欢迎与喜爱的一部作品,被誉为自然文学的经典之作。巴勒斯的著作为成千上万的年轻读者打开了一扇通向自然王国的窗口。老年时的巴勒斯曾说:“每当我看到年轻人那样(肩背露营装备)在乡间跋涉时,便常常暗自得意,或许是我的书把他们送上了路。”



*文章节选自《醒来的森林》(约翰·巴勒斯 著 三联书店2021-3)“导读”,作者程虹。文章版权所有,转载请在文末留言

约翰·巴勒斯肖像


巴勒斯:走向大自然的向导(节选)

文 | 程虹
 
熟悉美国自然文学的读者大都知道约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1837—1921)及其第一部散文集,也是他的成名著Wake-Robin。此书名直译为《延龄草》。延龄草是北美早春时绽开的一种白色的小花,作者以它为书名,暗示着自然的苏醒、候鸟的归来。因此,我将原著的书名与全书的内涵融为一体,在英文的“Wake”(醒来)一词上做文章。巴勒斯在此书中对“醒来”一词有独到的解释:“当一个居民在卧室醒来时,那不是清晨,而是早饭时间。可是在野外宿营,他可以感觉到清晨流动在空气之中。他可以闻到它、看到它、听到它,并且清醒地一跃而起。”巴勒斯在书中写给读者的“延龄草”,实质上是启示着“醒来的森林”。于是我便使用了《醒来的森林》这个可以表达出此书内涵的中文书名。我想,巴勒斯写此书的本意不仅仅是在描述众鸟归来,同时也是在唤醒人们对自然的热爱,接受自然之邀请,到充满着鸟语花香的林地中,到散发着大自然勃勃生机的原野中进行风景与心景的沟通。
 
1912年4月3日,纽约自然历史博物馆鸟类馆的大厅前,坐着一位皓首白发的老人,他就是当日整整七十五周岁的约翰·巴勒斯。巴勒斯的周围簇拥着六百多名来自不同国家的孩子,他们从老师那里得知,面前这位貌似“圣诞老人”的长者,是一位描写自然的伟大作家。孩子们满怀崇敬之情朗读和背诵巴勒斯的名篇名句,然后,等待这位老人的演讲。然而,巴勒斯的一番话却出乎大家的意料。他告诉孩子们,自然博物馆里都是赝品,每逢参观博物馆,他都有一种参加葬礼的感觉。他劝导孩子们:“一只被打死并被做成标本的鸟,已经不再是一只鸟了。……不要去博物馆里寻找自然。让你们的父母带你们去公园或海滩,看看麻雀在你们的头顶上飞旋,听听海鸥的叫声,跟着松鼠到它那老橡树的小巢中看看。自然被移动了两次之后便毫无价值了,只有你能伸手摸得到的自然才是真正的自然。”(Renehan,1992:7-9)

皱领松鸡的巢

约翰·巴勒斯曾经说过:“最令我高兴的莫过于给(我的读者)一些新鲜的自然史片断,或让他们在原野里、树林里以及潺潺的溪流边待上一天。”(Ronald,1987:93 )巴勒斯的一生及其著作,似乎都在做这样一件简单的事情:把人们送往大自然。而他本人也被称为“走向大自然的向导”。不同于他的超验主义先驱爱默生,巴勒斯没有高深和创新的理论;也不同于他的同代人约翰·缪尔,巴勒斯不是一个行动的人,而是一个沉静的人。他只是凭着自己对自然的迷恋,在哈德逊河畔自己农场的住宅中,综合归纳了各种主要的自然散文模式,娓娓地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大自然的故事,让那种随和亲切、令人宛若现身其境的写作手法成为他作品的标志,而他那以第一人称来生动描述自然景物的写作风格也为自然文学的写作方式奠定了基础。

由此,我们要简述一下自然文学。自然文学(Nature Writing)不同于西方文学史上的自然主义(Naturalism),它是源于17世纪,奠基于19世纪,形成于当代的一种具有美国特色的文学流派。美国自然文学(American Nature Writing)兴起于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它以描写自然为主题,以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内容,展现出清新动人的自然与心灵的风景,重述了一个个在现代人心目中渐渐淡去的土地的故事。作为一个文学流派,虽然美国自然文学在传统上受到欧洲浪漫主义的影响,但是鉴于它产生于以“伊甸园”与“新大陆”而闻名于世的美国,便自然有着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所不可能有的特性。
 
从形式上来看,自然文学属于非虚构的散文文学,主要以散文、日记、自传及书信等形式出现。从内容上来看,它主要思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简言之,自然文学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中身体和精神的体验。也有人形象地将它称作“集个人的情感和对自然的观察为一身的美国荒野文学”(Scheese,1996: 143)。
 
自然文学主要特征有三:1.土地伦理(land ethic)的形成。放弃以人类为中心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地位, 呼唤人们关爱土地并从荒野中寻求精神价值。2.强调地域感(sense of place)。如果说种族、阶层和性别(race, class and gender)曾是文学上的热门话题,那么,现在生存地域(place)也应当在文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3.具有独特的文学形式和语言。
 
自然文学的这些特征也在自然文学作家身上得以体现。他们首先是热爱、熟悉自然之人,这种热爱不仅仅是为了赏心悦目,而是要有心灵的感应。这种感应基于“土地伦理”和“荒野认知”,从而形成了一种“生态良知”,一种自然文学作家所遵循的道德。自然文学作家几乎都是在特定的生存地域中生活和写作,他们各自又都有着独到的语言风格。因此,也有学者将自然文学作家的特征描述为:“集自然学家、道德学家及语言风格学家为一身。”(Marshall and David,2006: 174)巴勒斯的作品充分体现了自然文学的特征,他完全可称得上自然文学的代言人。

纵观巴勒斯的经历,可看出他的一生与自然结下了不解之缘。对他而言,自然首先是一个神奇的大课堂,可以培育出众多的科学家、哲学家。自然又堪称是一座教堂,诚如美国作家克里斯·海兰(Chris Highland)所述:“巴勒斯意识到并热情地敦促我们(如同梭罗、爱默生、富勒、惠特曼以及缪尔等一样)向往的是‘一种旷野宗教之感’,那种由理性、科学以及文明驱使的‘神圣的理想’。”巴勒斯在《原野及研究》(Field and Study)中则更为明确地写道:“大地是神圣的,上帝无处不在。”(Highland, introduction)他称赞梭罗的《瓦尔登湖》“是一部野性的福音”,并将梭罗的《散步》(Walking)视为“福音的实际示例”。(Warren:20)而他在自己的文集《时光及变化》(Time and Change)中,就有一篇题为《自然的福音》(The Gospel of Nature)。在此文中,巴勒斯称自然本身就是一种宗教,能给人以力量,使人的官能更加敏锐并给人以心灵的慰藉。不仅如此,巴勒斯本人还是一位践行简单的物质生活、追求丰富的内心生活的典范。他一生都过着一种简单、诚实并充满好奇之心的日子。以自然为师,向自然朝圣,从自然中获取生活之真谛并将这一切付诸笔端,这是巴勒斯终生之使命。

位于阿迪朗达克山脉的一个小木屋


巴勒斯的文集有二十多部,内含四百五十篇散文,多以描述自然,尤其是鸟类为主。当然,也涉及其他动物、游记、植物学、哲学、宗教、科学、作家评述及其他方面。其中包括第一部自然散文集《醒来的森林》(又译《延龄草》,Wake-Robin,1871),以及后来陆续出版的《冬日的阳光》(Winter Sunshine,1875)、《鸟与诗人》(Birds and Poets,1877)、《蝗虫与野蜜》(Locusts and Wild Honey,1879)等。除此之外,他还著有关于诗人沃尔特·惠特曼的两部专著(1865,1896);一部他本人的诗集(1906);一本关于他与时任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旅行的书;为两本书担任编辑工作:一本是以《自然之歌》(Songs of Nature,1896)为题的英美关于自然的诗歌,另一本是两卷本的英国18世纪博物学家吉尔伯特·怀特所著的《塞尔伯恩自然史》(The Natural History ofSelbourne,1908)。(Burroughs,2006: XX)巴勒斯笔下的风景多是人们所熟悉和可以接近的,那些人们自己的农场和院落里的景色:树林、原野、鸟儿和动物,因此令人感到格外亲切,赢得了众多的读者。难怪海兰称赞道:“人人都喜欢他的作品,从少年学童至英国女王。”(Highland:introduction)
 
美国作家安·罗纳德在《荒野的诉说》(Words for the Wild,1987)中指出:“约翰·巴勒斯是他那个年代最受人欢迎的自然学家。就连约翰·缪尔当时的写作成就,也无法与巴勒斯出版的二十五本书和一百五十万本销量的纪录相匹敌。”(91)另一位美国作家拉尔夫·卢茨(Ralph H. Lutts),充分肯定了巴勒斯的高超的文学造诣、广博的自然史知识、多产的作品和他在自然文学中占有的特殊地位。他认为,在当时描写自然的作家中,巴勒斯“既是前辈又是同行……”他继而说明,在巴勒斯的那个年代,许多人,其中包括西奥多·罗斯福总统,都是看着巴勒斯的书长大,并沿着他的脚印前进的。“他帮助人们把对自然的研究当作一种时尚的追求,确立了自然文学的写作标准。”(Lutts,1990: 8)

……
 
1873年,巴勒斯在哈德逊河西岸购置了一个九英亩的果园农场,并在那里亲手设计和修建了一幢石屋。他称之为“河畔石屋”。1895年他又在距“河畔石屋”西边一英里处的山间盖了一所简易的房子—“山间木屋”。巴勒斯一生的后四十八年几乎都是在这两处贴近自然的乡间小屋中度过的。在那里,他过着农夫与作家的双重生活,用锄头和笔在土地和白纸上书写着他的心愿。诚如研究自然文学的学者佩恩(Daniel G. Payne)所述:“在许多他的散文中,巴勒斯探索了其家乡的树林及原野,并通过这种方式(如同梭罗及其在马萨诸塞州康科德的探索一样)超越了当地局限,以此来探寻我们与自然的关系及我们当地的风景这个全球视野中的命题。”他继而补充道,巴勒斯这种强调“地域”及地方色彩的做法在如今再度时尚起来,正如眼下人们对生态地域主义的兴趣所表现的那样,而且“以当地的角度来思考”(thinking locally)就是“以全球的角度来思考”(thinking globally)。(Payne,2008.ⅹⅵ-ⅹⅶ)而另一位当代美国学者汤姆·林奇(Tom Lynch)对此有更深刻的阐述。他在其著作《沙漠情结》(Xerophilia,2008)中倡导一种以生态地域为焦点的审美传统,其中包括“生态地域文学”(bioregional literature)。他解释道:“生态地域文学,通过讲述地域的故事,激发对地域的想象,促使人们对地域风景特征的领悟,产生对地域的自豪,……有助于我们培养一种生态地域的想象,使我们明智地、充满幻想地、富有道义地生活于我们的生态区,从而对我们及我们所生活的地域问心无愧。”(Lynch,2008: 19;22)林奇阐述的生态地域文学实际上是将文学作为人与所居住地域进行沟通的媒介。从当代生态文学理论的角度来看巴勒斯,不难看出他超前的生态意识。巴勒斯的文章不同凡响的原因之一也正是这种“当地视野”与“全球视野的结合”。诗人惠特曼在给友人的信中称赞“巴勒斯掌握了一种真正的艺术—那种不去刻意追求、顺其自然的成功艺术。在成为作家之前,他首先是个农夫。那便是他成功的真谛”(Renehan,1992: 171)。英国作家爱德华·卡彭特(Edward Carpenter)在其传记《我的岁月与梦想》(My Days and Dreams, BeingAutobiographical Notes)中专有一节描述他在巴勒斯位于哈德逊河畔的家中访问的情景。巴勒斯给他的印象是:“外表粗犷含蓄,像个农夫,如同森林中裸露的老树根,久经风霜。”在给惠特曼的信中,卡彭特对巴勒斯的描述更为形象:“一个带着双筒望远镜的诗人。一个更为友善的梭罗。装束像农民,谈吐像学者,一位熟读了自然之书的人。”(Renehan,1992: 131)
 
巴勒斯在乡间的这两处小屋,不仅成为他研习自然、描述自然的背景,也成为他与热爱自然的同行交流的场所,以及培养新一代大自然弟子的基地。
 
巴勒斯被称为“山间木屋的圣人”(the Sage of Slabsides)。约翰·缪尔是巴勒斯邀请到“山间木屋”的首批客人之一。1896年,当巴勒斯得知西部的缪尔要在东北部停留几周时,便邀请他前往他的“山间木屋”。在被告知要在山间小屋里过夜时,缪尔说:“在林子里随便找个地方就行,荒天野地就是我的家。”巴勒斯在随后的日记中这样描述缪尔:“他是一位诗人,一位预言家。在他的眼中有一种远古的、深邃的目光。不同于梭罗,他无法只待在大自然的某一个角落。他必须让整个大陆成为他的游乐场。”(Renehan,1992: 205-206)

在“山间木屋”里,巴勒斯还接待了当时是《成功杂志》的记者,后来成为美国著名作家的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后者慕名而来,向隐居在山中的巴勒斯寻求“成功的真谛”。到“山间木屋”中来的还有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他亲切地称巴勒斯为“亲爱的约翰大叔”(Dear Oom John)。多年后巴勒斯在回忆罗斯福的那次访问时,生动地勾画出后者爬两英里山路到他的小屋时的情景:“他(罗斯福)摩拳擦掌,像一匹参赛的马一样冲上了山头。”(Renehan,1992: 254)
 
当然,光顾“山间木屋”最频繁的还有附近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的学生们。巴勒斯总是把这些将要成为教师的学生领到他的常青树林中和垂洒着瀑布的黑溪边。当学生们坐在石头上野餐时,他会站在“山间木屋”的台阶上告诫她们:“不要成为暗室中的自然学家。”“要学会在原野、在林间,寻求原始的、活生生的自然。”(Renehan,1992: 183)

巴勒斯与慕名到“山间木屋”探访他的瓦萨学院的女学生在一起。
图片来源:瓦萨学院图书馆

不同于在自然中走马观花的文人墨客,巴勒斯不是自然画卷之外的旁观者,而是画中人,是自然中的一部分。从他的书中,我们感觉到由于发自内心的喜爱与乐趣而自然地潺潺流出的情感及文思。正如作者在本书前言中所述:“写作此书的过程是我在原野或林中的再次度假或重享那些欢乐的时光。”他声称在林中观鸟是他“再访老朋友、结识新朋友的愉快经历”,“不同的鸟鸣像是故友在呼唤我的名字”。
 
所以,在阅读《醒来的森林》时,与其说我们在读书,不如说我们在随巴勒斯一起游历哈德逊山谷,结识不同的鸟儿,感受清新动人的森林,蹑手蹑脚、充满期待地探索大自然的奥妙。我们倾听林中鸟的音乐会;我们来到迷漫着原始气息的常青树林中,观察不同的鸟类筑巢的乐趣;我们来到林肯就职时离白宫仅两英里处的原野,那里当时还是鸟的天堂、野花的世界;我们在巴勒斯自己的小花园中,看到了在那里小憩的蓝鸲,听主人赞叹新大陆的阳光与天空为它染上的蓝天与大地的色泽,从而使它比其欧洲的“表兄”更为优秀……难怪美国19世纪作家、评论家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James Russell Lowell)曾感叹道:“似乎林中暮色及清新宁静的氛围使得他(巴勒斯)的书的读者无法自拔,只是一页页地翻阅,就会有夏日度假的感觉……”(Brooks,1980: 9)
 
巴勒斯的写作风格,还体现出当代自然文学中所运用的“叙事学术”这一术语:以叙事或讲故事的方式来解析文学作品(Slovic,2008: 28)。他捕捉住了林中一年内最美妙的时节—4月至8月:林中的鸟儿纷纷归来,红色的知更鸟、蓝色的冠兰鸦、金褐色的黄鹀、色彩斑斓的蜂鸟,从而使原本寂静的森林充满了欢乐与活力。他认为只有当他听到一只鸟的叫声时,才能了解它,因为鸟的歌声含有其生命的线索,并在它与听者之间建立起某种同情与理解的情感。他形象地表达出不同鸟类歌声的寓意:刺歌雀的歌声表达了欢乐,麻雀的歌声象征着忠诚,蓝鸲的歌声意味着爱情,灰猫嘲鸫的鸣叫表示着骄傲,白眼翔食雀的啾唧显露出羞涩,隐居画眉鸟的吟唱体现出精神的宁静,而知更鸟的叫声,则含有某种军人的庄重。他从不同鸟类的生活习性中观察到颇具人性的方面:在鸟的世界中, 女权主义占着上风。雄鸟总是围着雌鸟转,雌鸟才是一家之长;他剖析出雄雌鸟不同的个性:前者的生活极富诗情与浪漫,后者的生活则充满了事务与责任。他展示出鸟类不同的脸谱:沉静庄严的金鹰、举止优雅的棕林鸫、冷漠无情的红眼雀、多嘴多舌的模仿鸟、小肚鸡肠的鹪鹩、温顺孤寂的杜鹃。一个鸟类的世界在他的笔下,竟有着如此生动的故事、活泼的画面、滑稽的闹剧、深奥的哲理……那是一片值得我们人类探索与借鉴的领域。
 

蓝鸲


在《醒来的森林》中,我们还可以感受到独特的审美情趣及美学价值。这在作者描述他所喜爱的画眉鸟时尤为突出:“一旦我走进林中,当鸟儿的歌声渐渐减弱,我面对着周围那静谧的林木沉思时,总会有一支曲子由林海深处传入我的耳际,那自然界中最优美的音乐—画眉鸟的歌声。我时常这样远远地听它歌唱,有时距它将近半英里远,这时只能听到它乐曲中那最强最美的部分。在那些鹪鹩和其他鸣禽的大合唱中,我总能察觉出这种悠然升起的清纯而沉静的声音,仿佛来自上苍某个遥远之处的一个精灵,以一曲神圣的歌儿在伴唱。这歌声在我心中激起了美感,并暗示一种自然中任何声音都不能给予的宁静而神圣的欢乐。”(Burroughs,1904:51)通过巴勒斯这段生动的描述,我们不妨可以说,在自然文学作家的心目中,自然已进入文学艺术的殿堂,成为历史与文化的载体。他们写的作品并不仅是对自然印象的简单复印,或者是纯粹地折射自然,而是把对自然的领悟与人类特有的智慧结合起来,用艺术的手法来解读自然。

如前所述,自然文学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土地伦理。自然文学将人类对自然的热爱和人类之间的亲情融为一体,将土地伦理转化为社会伦理,将对大地的责任转换为对社会的责任。它所称道的是大爱无疆、爱的循环。其实,这种人间的博爱,在东西方文化中都有所体现。生活在战国中期的庄子在《齐物论》中就提倡“吾丧我”的境界,打破自我中心,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陈鼓应,38)。梭罗则在《瓦尔登湖》“孤寂”(Solitude)一章中引用了《论语》中的格言:“德不孤,必有邻。”(Miller,1991: 1180)托尔斯泰也认为,艺术只有当它具有一种道德目的时才是好的。康德则更明确地阐述了美学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他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结论中归纳道:“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又新、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他还更明确地说道:“美是道德的善的象征。”(《判断力批判》)我们不妨说,自然文学所体现出的不仅是自然美,还有通过人的心灵感悟所产生的动人的美感及道德和精神的升华。自然文学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结合,是优美和壮美的联姻,是自然之美与伦理道德的交融。而巴勒斯更是用感人的语言诠释了这一美学理念:
 
“属于自己一个人的风景,终究会成为某种本人的外在部分;他已经把自己像种子似的播撒在这片土地上,而它将反映出他自己的心境和感情,他与这整片的土地息息相关:砍那些树,他会流血;损坏那些山,他会痛苦。”(Buell,1996)从巴勒斯的肺腑之声中,我们感受到他已经把周围的自然景物看作自我的外在表现,他的心境和情感已与外在的自然紧密相连。土地和树木不再是无知麻木的物质,它们已被热爱和描写它们的人注入了情感,成了一片精神的风景。读着《醒来的森林》,使我们有这样一种感觉:即使身居闹市的人,知道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仍有着一片荒野,那么,哪怕暂时无法亲身去体验,也能够在精神上不断地去光顾那方令我们沉静的圣土,并且在心中存着一份希望,一种内心世界与外在世界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意念。

鸟足紫罗兰

巴勒斯去世后,美国设立了约翰·巴勒斯纪念协会(John Burroughs MemorialAssociation)。该协会每年4月在巴勒斯生日之际向在自然文学创作中有突出贡献者颁发约翰·巴勒斯奖章,同时举行有关巴勒斯生平作品研究的各种学术活动。巴勒斯的“山间木屋”还作为国家历史遗址受到保护,并定期开放,举行自然文学研讨会。在美国,有十一所学校以巴勒斯的名字而命名。
 
淡化自我,贴近自然,以一种更加淳朴、更容易被普通大众接受的形式来描述自然,这或许就是世纪之交自然文学的一个特点。巴勒斯的著作为成千上万的年轻读者打开了一扇通向自然王国的窗口。老年时的巴勒斯曾说:“每当我看到年轻人那样(肩背露营装备)在乡间跋涉时,便常常暗自得意,或许是我的书把他们送上了路。”(Brooks,1980:11)
 
(程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英语教授,
研究方向为美国自然文学及生态批评。)



醒来的森林
约翰·巴勒斯 著 程虹 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21-3
ISBN: 9787108070234 定价: 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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