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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开裂、气味刺鼻! 居民家下水道堵塞,污水返流屋内!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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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站前路电务小区的徐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她的家中多次出现下水管道污水返流现象,让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在电务小区,记者见到了徐女士。她说,近一段时间,她的家中连续出现了下水管道污水返流现象。


据徐女士介绍,由于被污水浸泡,不少家具出现了开裂,满屋刺鼻的气味。对此,徐女士找到物业反映情况,但物业表示他们只负责室外管道,室内不管。

物业公司:积极协调尽快解决

短时间内下水管道三次堵塞返流污水,小区物业是否应该帮助徐女士处理此事?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

在徐女士家中,她再次向物业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也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针对徐女士的问题,物业一位负责人表示,之前他们已经对管道进行了检查,下一步会积极处理,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律师:明确责任主体尽量协商解决

徐女士的遭遇令人同情,小区物业也表示会积极配合解决。但是这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让我们来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呢,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他们都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主体,那就是建设单位。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主管道的建设单位,对属于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设施,他们是负有保修义务的。接下来我们就分析物业有没有责任?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下列的服务,就是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进行维护巡查和养护。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91条,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有共用的电梯、照明设备、电力设备、安全护栏、天线、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这已经很明确的说明,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属于共用设施设备,既然它属于共用设施设备,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承担。

根据徐女士的遭遇,律师也给出了法律方面的建议。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是要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对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业主是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自己受到损失的证据,当时发生情况的一个照片录像进行取证,还可以到相关的法院进行诉讼,来对自己的损失进行弥补。


焦作广电全媒体记者  张道 毋楠  报道



焦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   辑:贾雪玲   郭晓霞   郭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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