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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瞒疫情将被追责 最高可入刑!

学生新媒体中心 广工青年汇 2021-09-24

2月4日,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七类应急执法措施和九类重点执法领域。


根据《意见》,进入宾馆、商店等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身体健康的,以教育、劝阻为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妨碍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等违法行为的,予以处罚。


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种人的密切接触者,不报告、不就诊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编造并传播虚假消息,将依法处理。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擅自复工、开学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

瞒报欺报拒报个人健康情况

拒绝隔离、散布谣言等行为

都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带来

严重的甚至致命的不良影响

小易也在此呼吁同学们

请务必配合所在地疾控部门、村居委、社区

以及学校的

各类信息填报、情况跟进

入户走访、防护指引等工作

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为战“疫”助力

及时了解疫情

做好科学防护

坚决抵制谣言

以下这些实用信息查询渠道

请收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实时动态查询平台

“较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相关信息实时辟谣平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求助者信息征集平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患者同乘信息查询平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东确诊病例轨迹查询平台

人民好医生
“科普+辟谣+公益援助”疫情防控中央平台

疫情督查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法律面前,决不能心存侥幸

只要我们

顾全大局、团结一心

坚定信心,克服恐惧

定能早日取得战“疫”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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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来源: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在线

品控:钟光正 罗倩

审核:王冠尧

终审:许泽浩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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