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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断网络诈骗“疫情”,迅速行动起来!

学生新媒体中心 广工青年汇 2021-09-23

为了让同学们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停课不停学”,学校开启了“云课堂”模式。

因此,同学们使用网络更为频繁,不少不法分子也有了更多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行骗的可乘之机,近日就有同学收到以学校教务处名义发出的疑似欺诈短信

 

 
在此,我们要严正提醒同学们,学校是不会通过手机短信或者其他非官方途径向同学们发送任何信息的,尤其如果还要求同学们继而回复、点击链接、扫描二维码等进一步操作的,同学们更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听从,应第一时间向老师或学校相关部门反馈求证!
 
按照公安部已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全国公安机关目前共破获涉疫情诈骗案件36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73名,累计涉案金额6691万元,各类涉疫情诈骗套路层出不穷!

新冠肺炎疫情当前,我们需要做足科学防护,阻断网络诈骗“疫情”蔓延,我们也要有自我保护的防骗意识与辨别陷阱的火眼金睛

 

  法治部门提醒大家

千万要当心这些涉疫情诈骗套路




  “疫情”说“法”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非常时期如何防骗

为你来支招

 

1.谨慎对待网络平台发布的各类防疫物资售卖广告信息,更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特殊供货渠道”信息,不要通过微信、QQ等方式直接转账;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护品一定要通过正规购物平台;当有退款需求时,建议按购买商品的正规电商平台操作流程退款,如有自称商家客服主动联系或发送短信时,不要轻易提供个人信息、账户信息、各类密码及短信验证码,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2.购买机票、火车票应通过官方网站、电话、代售点等正规途径,避免使用搜索引擎无意点击到钓鱼票务网站;此外,退款退票一定要在官方购票平台进行,所有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的要求都应统统拒绝。


3.如若收到邀请捐赠的短信或者电话时,应首先核实对方信息,通过相关官方平台比对查询已公开公布的捐助联系电话和方式,捐款捐物前要对网络上发布的救助消息进行核实,避免遭遇骗局上当受骗。


4.国家相关机构针对疫情研发的所有药品均会在权威媒体公布,应及时关注官方新闻媒体的报道宣传,千万不能轻信打着“推销抗疫药品”旗号的不法分子信息

学校绝不会通过非官方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发送任何信息内容,更不会要求通过群内扫码、点击链接或者网络转账等方式支付任何教学费用,如遇难以辨别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反馈核实,避免财产损失


5.此外,不法分子还会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地方作案,重点对外来人员行骗,谎称由于目前新冠肺炎病例增加,必须经过检查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要求缴纳“体检费”,警方提醒目前常规体温检测都是免费的,切勿相信一切所需缴纳“体验费”的说法,如在外出行时受阻,可及时与所在车站、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联系求助


6.如发现上当受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资料、信息记录等,配合警方做好笔录和调查工作。


简言之,同学们就是要牢记:

不轻信、不泄密、不链接、不汇款


最后

一首防诈骗版《野狼Disco》送给大家

画龙画彩虹,防骗不放松


视频来源:微博@平安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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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公安部刑侦局 民生66 微博@人民日报

品控:钟光正 罗倩

初审:王冠尧

复审:王亚煦

终审:许泽浩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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