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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跨年夜花季少年车祸之谜

2017-01-04 张掖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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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31日晚,古城张掖的大街小巷到处洋溢着欢庆元旦的节日气氛,人们都期盼着新年钟声的敲响。22时许,甘州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电话铃声骤然响起,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张莺公路5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机动车将行人撞倒后逃逸,伤者已送医院抢救,要求大队立即派员查处。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王开才、唐志鹄等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除留有几块汽车保险杠碎片和吉利帝豪车标外,没有其他痕迹,现场伤者已送往医院,肇事车辆不知去向。


  与此同时,民警从医院得到消息,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案情重大,办案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请求调集警力进行增援。大队教导员常登林、副大队长吴海德、事故中队中队长管经纬随即赶赴现场指挥侦破,大队领导现场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应急预案》,民警们兵分两路,一组沿肇事车辆行驶方向道路两端延伸排查寻找肇事车辆,并调取附近小区路口的监控视频,争取从中发现线索。另一组负责现场勘查。由于案发时天比较黑,周围村社稀少,走访群众和调取附近小区路口的监控视频均无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就在这时,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在距现场20米以外的路基下找到一有价值的物证,通过查阅物证的相关信息发现,甘州区长安镇庄墩村七社村民刘某与现场遗留的物证有联系;办案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信息查询系统对刘某名下所属车辆进行网上查询,发现该刘名下有一辆车号为甘GTXXXX的吉利牌小客车,民警认为刘某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随即拨打刘某的电话,而接听电话的却是刘某的父亲,刘某父亲称刘某不在家,并且言语吞吞吐吐,不能自圆其说,这让办案民警更加深了对刘某的怀疑。为了争取有利的破案时机,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往刘某住处,在突然出现的民警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驾车撞人后逃逸的事实。

  经审讯,刘某于2016年12月31日22时许驾驶本人所属的甘GTXXXX号吉利帝豪牌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张莺公路5公里处与同方向步行的甘州区小满镇小满村七社村名徐某某(男,现年16岁)相撞肇事,造成徐某某受伤,肇事后为了逃避责任与车内乘员将伤者抬到路边后驾车逃逸。至此“12•31”人员死亡道路交通肇事案成功告破。

张掖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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