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酒泉市金塔县大庄子乡财政所原所长曹金武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2年,曹金武在担任大庄子乡财政所所长期间,截留惠农补贴资金130143.66元,用于单位发放津补贴、接待费等支出。曹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资金已追缴财政。
2.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黄新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小平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3年,黄小平在担任黄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时任村文书杨吉焕商议,违规将杨吉焕等3户虚报为农村危旧房改造户,套取补助资金37500元,用于村委会阵地建设和办公支出。黄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吉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定西市岷县蒲麻镇旗杆沟村党支部书记曾政生冒领护林员补助资金问题。
2016年6月,曾政生借给旗杆沟村护林员曾某申请护林员补助之机,将护林员领取补助的银行账号换成自己儿子的银行账号,冒领护林员补助金共计7003元。曾政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冒领资金已退还。
4.庆阳市宁县平子镇仙灵村党支部书记、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存良违规使用扶贫贷款问题。
2016年1月,刘存良利用职务便利,在该村一贫困户名下贷扶贫贷款5万元归个人使用,刘存良收到党内警告处分,所贷款已返还。
5.白银市会宁县丁家沟镇郝川村党支部书记税海江等人违规申领灾民救助资金问题。
2015年,税海江与时任郝川村党支部副书记马建雄利用申报灾民救助的便利,多次在本人或者亲属名下违规申领灾民救助金共计1700元,其中税海江先后2次违规申领灾民救助金700元,马建雄先后3次违规申领灾民救助金1000元。税海江、马建雄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灾民救助金已追缴。
来源:甘肃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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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 郝芳 编辑 实习生 焦小雪
陇东报融合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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