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请律师也要“货比三家”
经常有当事人问我,怎样才能选择到好律师或负责任且专业的律师?问这话,并非表明当事人真就没有选择标准或评判依据。只是有时候,他们虽经过千挑万选,所选的仍然是“二货”!因此,在当事人眼中,律师之间的差别逐渐被认识了。
当事人虽然知道了这样的差别,甚至差异,但如何才能选到称心如意的律师?这确实是一个特别棘手的问题,对大多企业主而言,因常常与律师接触、交往,多少有些清晰认识,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显得有些扑朔迷离,难以选择了。
笔者作为行业内人士,对这个问题或许还算“门儿清”,不妨与诸君做以下简单分享。
在中国传统的社会观念中,作为当事人,尤其不少自然人一旦遇上诉讼纠纷,总感觉这是抬不起头或丢脸的事儿,有的甚至羞于聘请律师或专业人士帮忙维权。随着这些年法律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多数人也能够客观、理性看待法律那些事儿,而不觉得羞于见人,难以启齿。
正是因为当事人主动、自觉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意识,才促使其聘请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为其出谋策划,理清盘根错节的法律关系,构筑维权城堡,制定周详的维权计划或方案,在解决纠纷的问题上做到有的放矢。
想法固然是良策,问题是,面对众多律师,好比小孩子到了游乐场,满眼的玩具和游戏器械,突然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境况下,不少当事人因对法律认知不足,更对律师了解甚少,不知这样的事件有或没有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是否会面临不一样的后果,甚至急于想知道律师究竟能做什么,做的效果如何,最终会有怎样的不同,等等。在这样的顾虑之下,自然踌躇不前,左右为难,甚至手忙脚乱,诚惶诚恐。当事人一方面自然希望凭借专业人士力量解决所面临的难题,以求宽慰;另一方面又担心选择不当,或错误选择导致与聘请律师的初衷相背离。好比,不少人生病了,尤其是急病或罕见的病症,心慌意乱时便不知所措,容易跟随人云亦人的风气,病急乱投医,到头来不过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不仅耽误了最佳治疗期,还可能误了卿卿性命。
因此,作为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首先需要捋捋思路,搜集好法律事务所涉及的材料,然后寻找较为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寻找较为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另,俗话说,有比较才有鉴别。如果时间不是特别紧迫,建议,多找几位专业律师进行咨询,通过不同律所,不同律师进行咨询、甄别,然后根据案件的客观情形进行综合判断,从而审慎选择,以此避免所托非人。
执业十五六年来,经常会有不少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在咨询接近尾声时,总喜好问律师办这事儿有几成把握。面对这样的提问,确实难以回答。其实,当事人需明白一个道理,律师提供的服务和医生提供的服务有很大相似性,每个人几乎都有生病去医院就诊的体验,请问哪位医生能够给您做医疗的承诺,除非是江湖庸医,否则,做这样的承诺显然是“自掘坟墓”!
当然,当事人急切求胜,或追求公平正义的心情可以理解,可律师确实没有资格做任何承诺。作为专业、负责任的律师,只能就案件事实,在法律规定的层面作出预判,对于超过既定事实和现有法律规定的可能性,或当事人有意或无意的隐瞒,或者有些细节还未能完全为律师呈现时,律师就无能为力进行预判了。
所以,每桩案件背后的故事,并非在咨询环节,律师就能刨根问底,问个水落石出,只能就案件的大体性质或这类案件的大致司法裁判规律进行预判,而不能如自然科学一样作出精准的预测结果。其实,谁又知道每桩案件背后究竟有多少力量暗流涌动,多少不确定因素中究竟哪一因素才是支撑该案的支点呢?
因此,每遇到当事人要求我做许诺时,我常常无以言对,唯有苦笑,或者示意当事人另请高明。因为一个负责任的律师不可能通过拍胸脯来赢得当事人短暂的认同,一定是通过专业,敬业,兢业的精神赢得当事人首肯的。
不少当事人,总喜欢以谁报的服务价格低作为选择律师的不二法门。大多抱有这样逻辑的当事人,自然难以选择到匹配负责的律师。
作为社会人,多多少少都有消费体验,诸如不同品质,不同服务质量所体现的价格或收费自然不同。面对这样浅显的道理,当事人却在选择律师时犯迷糊了。孰不知,法律门类繁多,而每一门类又细化无数分支。在经济发达国家,律师专业化分工达到令人惊讶的地步。比如,据说在美国,一些律师仅作机场跑道方面的保险就足以赢得无数荣光和过上流社会的生活,哪能容万金油式的律师招摇撞骗,什么都敢接,敢做?虽然我们国家律师专业化分工不能同日而语,但在专业化日趋成熟的当下,专业化程度自然也决定了收费高低。
有道是,一分钱,一分货。律师服务领域,很难兼顾“物美价廉”。这与律师前期和一直持续的投入有莫大关系。所谓付出总有回报,律师在专业路径探索中不断的付出,为的就是赢得当事人在专业方面的认可,同时,为当事人在利益最大化追求方面得到肯定。
记得,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位校友曾分享了一位美国客户到国内选择律师的故事。最初,该美国客户找到了一位曾有二十来年的一线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而后下海做律师的同仁,但由于该名同仁受体制思维束缚,同时,在非诉讼实操方面自信不足,报价特别低,超出该美国客户的意料,客户自然没有信心选择该为同仁提供服务。后来,为了留住这位美国客户,该同仁推荐了一直从事律师业的同学,沟通完毕后报价高出前者数十倍,这是美国客户才欣慰点头成交了。这个故事自然折射出价格与价值、专业与服务的匹配性。
随着法律消费渐成常态,笔者在此建议,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方面,一定要理性,客观,而不一味以价格高低选择律师,而是以价格与价值、专业与敬业等、责任与担当等对等性进行判断。
选择律师也并非那么玄乎。我们常常习惯了“人以群分”的人世逻辑,每遇事务时,自然首先会从熟人圈子进行筛选,毕竟知己知彼,才能更好沟通,心里更有底。何况在当下的人情社会中,我们几乎都习惯了通过这样的方式才更具效率。
但这不过是选择律师的人情思维,最终还需专业、责任、职业精神说了算。有的人很专业,但没有底线,缺乏职业操守,更没有职业精神,这样的人不是当事人所希望的。诚然,短暂的时间难以评判一个人的品质,建议至少可以通过其一贯的为人、发表的文章,甚至微信、微博等,探个究竟,做一个初步判断。
当然,对于常见的、普通的案件,大多人都能较好把握和处理的,作为当事人也较为容易选择。但对于并非司空见惯、生活大众的法律事务,在选择律师时,便有些烧脑了。笔者的建议是:
第一,看专业;
第二,听解决思路或方案;
第三,考察人品;
第四,探究服务理念;
第五,知微见著,通过案件文书细节看出其服务品质;
第六,不要被名气、网络化的虚拟信息所左右;
第七,不要被亲疏远近的关系所掣肘。
大多数法律人,之所以选择做律师,或许有某种情节,比如有的人为了追求自由,有的人为了声张正义,有的为了推动法治,等等。或许每个人在选择从事律师业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都深藏着一个使命。
说实在的,很多人选择做律师并非一味认为律师行业挣钱。其实,无论何种律师,无论哪个专业的律师,还是资深的,或刚出道的律师,都肩负责任与担当,至少说少有生意的念头,多有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虽然《大清相国》中一针见血说,这年头,啥到头来都是“生意”两个字,但毕竟有些事,有些行业并非“生意”可以玷污的,侵蚀的。律师行业和法官职业一样,是崇高而神圣的,只是这些年总有一小撮人为了个人利益的追求毁了些许名声罢了,但毕竟这点污水还不至于影响整个大海的水质。
作为当事人,依据什么标准进行选择,如何选择,选择谁固然重要,但至少还需辨识在所选择的律师身上是否能够感受到“责任与担当”,“专业与敬业”、批判与砥砺等并驾齐驱,融为一体的。
文|李承蔚 北京市尚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编辑|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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