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华人基督徒,烧死婴儿:无恶不作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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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食人俗是远古所有人的共同习俗。我可以明确回答:并非如此。远古固然很多民族食人,甚至到上世纪还保留着食人俗,但也有些民族从古至今都拒绝食人。
我们先来说说食人的民族。
分子人类学有个理论“走出非洲”,说第一批人类利用独木舟和木筏沿着海岸线离开非洲,先去了澳洲、印度洋、南洋,再从东南亚北上,进入东亚。第二批人类离开非洲走的是陆路,从非洲经过西奈半岛直接到黎凡特中东,再一路北上,在北温带地区留下了许多细石器遗址,最后在中亚阿富汗附近地区分道扬镳,一支翻越兴都库什山脉进入印度,一支穿过天山走廊进入东亚,一支向西去了欧洲。
按照上述理论,那么第一批人就是不折不扣的食人族。因为他们足迹所到之处,从非洲-澳洲-新几内亚-新西兰-玻里尼西亞-美拉尼西亚-印尼-马来亚-菲律宾-越南-印度-东亚大陆-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无不留下绵延数万年的食人传统。
而第二批沿中亚-欧亚草原-天山走廊进入东亚、欧洲、美洲的人同样也是食人族。他们在南亚、东亚、东南亚与第一批人相遇,那叫“金风玉露喜相逢”,你吃我、我吃你,吃得不亦乐乎。在印度,第二批人几乎把第一批人赶尽杀绝。而在南洋,第一批人绝地反击,把第二批人吃得干干净净。
但在欧亚草原上,第二批人中的某些民族似乎获得天启,冥冥中被善神所点化,彻底摒弃了食人和人祭的陋习,并在迁移的过程中强力传播他们全新的信仰观念,德泽教化了诸大陆的食人生番,种下文明的火种。
天启民族迁移到欧洲的过程似乎非常顺利。所以,新石器时代,整个欧洲仅有两例疑似食人的考古证据。第一例是法国阿尔萨斯地区Bergheim村一个6000年前的坑里,有疑似被杀殉的几具残骸。第二例是德国莱法州Herxheim村发现五百多具被破坏的骨骼,有专家认为他们被屠宰食掉,但更多专家认为这更可能是死后碎骨迁葬的古俗。而旧石器时代的欧洲,与东亚和南亚一样,食人陋俗的考古遗存层出不穷。
但他们在南亚和东亚都遭遇到食人族的强力阻击。在东亚,拒绝食人的彩陶文化带,败于食人的东夷黑陶文化带。夏民族败于以人祭为荣的商民族。周民族败于以40万人尸体筑京观的秦民族。进入南亚的雅利安人,在北印度与那迦食人族缠斗,在南印度则受制于达罗毗荼人。
总体而言,这是欧亚马车文化与环太平洋文化的冲突、对抗,持续了数千年之久。
从非洲、南亚、东南亚、大洋洲、密克罗尼亚、澳洲、美洲……这一大圈上的猎头-血祭-食人行为,都属于后世所称的环太平洋文化带。凌纯声先生对环太平洋文化的各个民族,有许多特征归纳,如石钺、石匕、嚼酒、铜鼓、祖柱、洗骨葬等等。但,其它特征都没有猎头-食人来得鲜明。
以下,我们尽力为读者呈现食人族及其后裔的“流动人肉盛宴“,并清晰还原食人路线图。
“走出非洲”论认为,现代人最初居住地是非洲,那么在非洲理应遗留着食人族的传统。事实也正是如此。英国籍刚果自由邦部队军官西德尼·欣德上尉在书里写道:
西德尼·欣德因推翻臭名昭著的非洲阿拉伯奴隶贩子Tippu Tip一事出力甚巨而备受赞誉,他的叙事相当可靠。
在尼日利亚一直流传着古老的食人山药宴故事。
1873年非洲黄金海岸的JU JU 房,放置了许多人头骨
从16世纪到20世纪末,西非的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和尼日利亚,一直有秘密食人社团横行。20世纪初,有个叫“豹子会”的组织,身披豹皮,专门在路上劫杀行旅,将受害者的尸体切块分食。在尼日利亚克罗斯河谷,这种食人俗延续到了1989年,Mbang等四人被控吃掉了一名士兵。针对Mbang案,2009年尼日利亚首席大法官叹道:“本案的事实是今天尼日利亚仍然存在食人行为,这是对我们文明水平的可悲注脚。”另一名法官评论道:“截至 1989年,被告人在尼日利亚克罗斯河州,随意吃人肉作零食。”
要说到非洲的食人和血祭,就不得不说到迦太基。公元前九世纪,腓尼基人在北非突尼斯建立了殖民国家迦太基,同时也带去了他们祖传的陀斐特和邪神巴力·哈蒙。
陀斐特(Tophet)在《旧约》里就被多次提及,是设在欣嫩子谷的祭坛,迦南人和犹太人在祭坛上烧死婴孩和儿童献祭给邪神摩洛(Moloch),耶利米书则指出这个摩洛实际就是巴力(Baal)。所谓巴力,就是闪米特人宗教里对“伟大的神”的尊称和统称,在西北闪米特语里对应“埃尔”亦即El。在希伯来语《旧约》里,耶和华就自称El。
——《旧约·创世纪》17章1节神又对他(雅各)说,我是全能的神。你要生养众多,将来有一族和多国的民从你而生,又有君王从你而出。
——同上书35章11节
这里耶和华自称的“全能的神”,希伯来原文都是 El Shaddai ,音译为埃尔·沙代。Shaddai 没有准确的翻译,可能是山、荒野、毁灭者等意思。El 就是“伟大的神”之意,等同巴力。El 的复数形式 Elohim,在旧约里作为最高神的尊称出现了2500次。
“献给摩洛”,Charles Foster 1897 年
公元前15世纪石碑“巴力与雷霆”
巴力·哈蒙(Baʿal Hammon)是有公羊角的邪神,所以又被称为Baʿal Karnaim (两角之王,“Lord of the Two Horns”),是迦太基人的众神之王。在古希腊、古罗马作家笔下,迦太基是一个沉迷于人祭的种族。
公元前3世纪,亚历山大东征时随行的历史学家克莱塔卡斯(Cleitarchus)曾写道:
克莱塔卡斯所说的“克洛诺斯”,实际上指的就是巴力·哈蒙。按照传统,迦太基人应该把自己的孩子烧死,祭献给巴力·哈蒙及其妻亚斯她录(Astaroth),但后来他们多购买小奴隶养大,鱼目混珠充当人牲。
根据希腊历史学家狄奥多罗斯·西格斯(Diodorus Siculus)的记载,公元前310年,叙拉古僭主阿加托克勒斯(Agathocles)率大军包围了迦太基,城里人吓得要死,认为是自己鱼目混珠的不虔敬行为激怒了神,于是贵族们挑选了自己最珍爱的两百个孩子,其他阶层人士也选出了三百个自己孩子,放在巴力·哈蒙的青铜像上,活活烧死。
这种人祭形式,就是旧约里说的“陀斐特”。
上世纪初以来,白左学派一直否定迦太基的陀斐特人祭,说那是罗马人的污蔑。但考古发现对白左进行了否定之否定。西地中海的各个腓尼基遗址中,掘出了大量骨灰瓮,装着人类婴儿与羔羊的烧焦遗骸,还混有牛、猪、鱼、鸟、鹿等动物的残骸。葬处还树立石碑,建有小房子。在迦太基的70名婴儿样本中,37%为男婴,54%为女婴。羔羊通常在一到三个月大之间,婴儿有些只有几周大。骨头碎片经受了不均匀的温度,显然在露天火堆上烧了几个小时以上。有时还会混入其他婴儿或羔羊的骨头,这表明多个婴儿与羔羊在同一个柴堆上被焚烧。碑上还刻了字,某人某时对神献祭,祈望神听到他的祷告云云。
考古发现的迦太基“陀斐特”,这些石碑下埋着被焚毁的婴儿和羔羊残骸
压倒性的考古证据证实,希腊罗马时代的记载是完全无误的,迦太基和腓尼基人确实以极其残酷的方式烧死婴儿,献祭给邪神。而且,从婴儿与羊羔及其他动物一起烧祭的现象,迦太基的【人祭】应该刚从更古老的【食人-祭神】脱离出来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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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神奇,人类离开非洲后,第一批到达的地点,竟然是几千公里外的澳洲。反正考古学家和分子人类学家是这么说的。2017年《自然》杂志发表论文称,人类大约在6.5万年前首次抵达澳大利亚北部阿纳姆地的岩洞Madjedbebe。这个年代比东南亚的现代人遗址要早。
澳洲土著典型形象
澳洲的猎头和食人俗,从几万年前一直保留到上个世纪。
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A.C.海顿(Alfred Cort Haddon)1898年率领探险队远征澳洲昆士兰州对开托雷斯海峡时,发现了大量的土著猎头民族。在《南洋猎头民族考察记》中他记述墨累群岛(Murray Islands)上生番的猎头行为:
1834年,英属印度的一艘商船查尔斯·伊顿( Charles Eaton )号驶过托雷斯海峡时触礁沉没,幸存者乘木筏漂流到附近一个小岛,结果被上面的生番全部杀死,头颅砍下来用于祭祀仪式。1836年,救援人员在小岛上发现了一个大型祭祀面具,由海龟壳制成,周围环绕着无数头骨,其中 17 个被确定属于查尔斯·伊顿号的船员和乘客。该岛由此得名“骷髅岛”。
在澳洲托雷斯海峡群岛发现的食人族恐怖祭祀面具
澳洲墨累岛猎头族生番照片,1914 年拍摄
A.C.海顿的名著《南洋猎头民族考察记》
《南洋猎头民族考察记》:澳洲生番在房屋中悬挂人头的照片
准确说,上述这些猎头生番属于“托雷斯海峡岛民”,虽然地理上归属澳洲,但在人种上归于巴布亚,而非“澳大利亚土著”。
至于在澳洲大陆上的“澳大利亚土著”(Aboriginal Australians),他们不但猎头,还吃人肉。不过,他们吃的不是外人,而是自己人。准确说,是他们亲戚的死尸。
据记载,在昆士兰州卡奔塔利亚湾、金伯利北部以及南澳大利亚东北的生番部落中,安葬仪式上要把族人的大部分尸体吃掉 。而在阿纳姆地西部的利物浦河地区,死者则只有一小部分尸体被吃掉,而且只被亲戚吃掉。吉尔本群岛和附近大陆的“孟族”(The Maung people)会把死者的尸体切成一块块,由亲属吃掉。剩下不可食用的器官则放进土坑里,点火烧掉。
在昆士兰州中西北部的生番部落,死胎或早夭孩子的尸体由父母和兄弟姐妹吃掉。据观察者记录,在 彭尼法瑟河(Pennefather river)上,一名男子尸体的脚底和大腿前部的肉在灰烬中烘烤,切成小块后,由他姐姐的儿子们慢慢吃掉(Roth,1907 年)。在布里斯班地区,巫医用火烧掉一具尸体的体毛,但胡须头发不予烧焦,其他 3 个巫医用石刀剥皮,去掉手指、脚趾、耳朵等,取出内脏后再将尸体切碎,烤熟食用。最后将皮肤和骨骼放置在空心树中完成“葬礼”。(M. H. Monroe,2013,Australia: The Land Where Time Began;R. M & CH Berndt, 1964 , The World of the First Australians , Ure Smith Pty Ltd, )
英文维基词条“大洋洲(太平洋岛屿和澳大利亚)人群中的 Y-DNA 单倍群”里,列出了澳洲土著的几种典型Y单倍群。在一次土著检测中,C1占比60.2%,K*(K-M9)占比22.2%。在另一次检测中,S-B254占比40.9%。S-B254是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地食人族最常见的单倍群。澳洲阿纳姆地人的单倍群C1占比53.3%。
我们知道,蒙古人的主要单倍群是C3,满族,哈萨克斯坦等东夷后裔C系非常多,此外成吉思汗黄金家族一说是O3(李辉的扯淡讲座),另一说是C3(Tatiana Zerjal , 1 Yali Xue , 1,2 Giorgio Bertorelle等,2003,《美国人类遗传学杂志》)。C1和C3都是C*的“儿子”。因此,C3蒙古人是澳洲古代生番C*的儿子,与全身黧黑、食尸猎头的C1澳洲现代生番,是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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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史前生番第一站到了澳洲,那么第二站就到了南亚-印度次大陆。C*(C-M130)被称为“海上移民”,驾着独木舟,吃着贝壳,沿海岸线一路到达印度。
在印度洋和东南亚,“海上移民”先来,同样是食人族的D系和O系后到,有些小冲突,但大体相处融洽。反正消灭不了对方,彼此互相提供点人肉蛋白质得了。就这样在吃来吃去之中,快活度过了两三万年。
然后,第二批沿陆路离开非洲的人类一支穿越欧亚草原,翻过兴都库什山脉,进入印度。这支最早到达次大陆的欧亚狩猎者部落被称为“印度部落”,他们的Y-单倍群是L-M20,在今天南印度的占比超过50%。据Spencer Wells说,印度部落L-M20屠杀了海上移民C-M130,占有了他们的女人,使得海上移民的男性人口数量被最小化,其Y-单倍群在印度南部出现的频率仅占5%,越往北就越低。(斯宾塞·韦尔斯,The Journey of Man: A Genetic Odyssey)
印度部落L屠杀了海上移民C,在两三万年时间里与接踵而至的H、J混合,逐渐共同创造了摩亨佐-达罗和哈拉帕文化。这个混合体被称为达罗毗荼人,亦即今天的泰米尔语民族。他们亦绝非善男信女。
达罗毗荼人里有一支叫孔德人(khonds),到19世纪还动辄就杀人祭神。孔德人崇拜大地女神塔尼盆奴(Tari Pennu),发明了“以血养土”的人祭法。人牲是从别的村庄买来的儿童,或者是晚上绑架来的行人。由祭司率先动手,村民一拥而上纷纷从人牲割下一片片肉,直到剩下头、肠子和骨头。他们拿着肉块赶回各自的田地掩埋,认为这样会使土地肥沃。人牲被称为“默利亚”(Meriah)。(详见Russell, Robert Vane;Lalrameng K Gangte等人)
接着说海上移民C在印度次大陆虽然被灭族了,但它和D系和O系亲家在海岸线外的离岛——孟加拉湾印度大陆以东的两个岛屿群——安达曼群岛和尼科巴群岛——还是活得挺滋润的。
O系亲家另有一支那迦人,在印度东北部山区与缅甸接壤的密林里生存。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一直维持着猎头的传统。
上图就是印度那迦人。他们人口有三百多万,Y-单倍群与缅甸那迦人一样,绝大部分是O3。看他们的长相,像不像“汉族”?为何他们是O3,读这篇旧文就清楚了——🔗《别认错爹了:这不是汉族基因,是食人族基因!》
那伽(nāgá)一词原意是“眼镜蛇”,也泛指“蛇”,亦即后来佛教神话天龙八部里的“龙众”。以“蛇”一词指称那伽人,因为这个民族信奉蛇神。那伽族又名达萨人,就是《梨俱吠陀》里记载的dāsa,意即“雅利安人之敌”。在3500年前的吠陀时代,他们曾与第四波进入印度的雅利安人殊死作战。
2019年印度孟买电影节上映一部纪录片《那迦人最后的猎头》(Last Headhunters of the Nagas)。导演采访了五个八九十岁的老那伽人,他们面对镜头回忆50年前拿刀砍人头献祭的场景。
那迦人用来砍头的刀
他们结成猎头小队,乘人不备,冲入邻村杀人放火。“我们杀死了挡在我们路上的任何人,无论是婴儿还是成年人” ,那伽老生番兴高采烈地说。只有一些女人没被杀,却被掳走做奴隶。纪录片里有一个哭泣的老妇人,头发剪得很短,似乎就是奴隶幸存者。
那伽生番和摆满人头的架子
男生番们带回人头后,女生番会献上米酒,将人头浸在沸水里煮熟,剥下皮肉,头骨供在石台上。不但少年雕题纹身需要猎头,男生番结婚前也需要猎头。
在政府与基督教传教士的双重压力下,上世纪五十年代那迦生番才逐渐停止了猎头行为。据报道,他们最后一次猎头出草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
讲完印缅边境大山密林里的O系猎头生番,回头再说说更古老的C系和D系生番。达罗毗荼人几乎把他们灭绝,余部赶到了印度洋孟加拉湾的安达曼、尼科巴群岛(距海岸线约150公里)上,几万年来他们都在那里过着杀人食肉的勾当。由于这两个群岛在印度次大陆和东南亚之间,是“海上丝绸之路”必经之处,很多旅行家和商人对C系和D系安达曼生番的恶行早就有所记载。
如义净在《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中记载,僧人玄逵在公元671年(唐高宗咸亨二年)经海路去天竺求法,“從羯荼北行十日餘,至裸人國。……彼見舶至,爭乘小艇,有盈百數,皆將椰子、芭蕉及藤竹器來求市易。……若不共交易,便放毒箭,一中之者,無復再生。”将C、D系安达曼生番的蛮不讲理描画得跃然纸上——不跟他们交易就射来毒箭,中者毙命。羯荼,即今天马来亚西岸吉打州,船只北行十日,就是孟加拉湾尼科巴、安达曼群岛的位置。
唐代僧人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一《昆仑语》条云:“上音昆,下音仑。时俗语便,亦曰骨论。南海洲岛中夷人也。甚黑,裸形……国无礼义,抄劫为活,爱啖食人,如罗刹、恶鬼之类也。”就直接指出东南亚和南亚这批C、D系生番喜吃人肉。
唐宋时文献所说的“昆仑”不是指的西方神话中心昆仑山,而是东南亚的“南海诸国”(《旧唐书》卷一九七《林邑传》记:“自林邑(今越南中南部——引者)以南,皆卷发黑身,通号为‘昆仑’”)。所谓“昆仑奴”,指的是“皆丑黑,卷发”、“人形小而色黑”的C、D系尼格罗-澳大利亚种,即“尼格利陀人”(小黑人)。
公元 1290 年,马可·波罗在前往中国的途中在安达曼群岛停留。在《马可波罗游记》第3卷第13章中,他说:
“原来是一个黑人,体格的矮小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畸形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福尔摩斯那时已经把手枪拿在手里,我看见了这个怪状的生番,也把手枪掏了出来……这个脸,那副丑恶的怪状足以令人丧魂失魄。我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狞恶的怪相,他那两个小眼凶光闪闪,嘴唇极厚,从牙根向上翻撅着,他在向我们狂喊乱叫,半兽性的暴怒在发作。……那个小黑人从毯子里掏出了一个好似木尺的短圆的木棒搁在唇边。我们立即扳动枪机,两弹启发。那黑人转了转身就两手高举,跌入河内,刹那之间我就看到他那一双狠毒的眼睛在白色的漩涡之中消失了。……福尔摩斯指着舱口说道:‘看这里,我们的枪几乎打晚了。’靠着我们先前站的地方的后面插着一支毒刺,大约就是在我们放枪的时候射来的。”
两个大安达曼人,1875年
翁奇人
其中,Shompen人、翁奇人、加拉瓦人、桑提内尔人是地道的土著生番,大安达曼人和尼科巴人则混杂了多种后来者血统。据分子人类学家检测,翁奇人、加拉瓦人的采样100%父系单倍群D1,大安达曼人则丰富多样,有K、L和代表今天东亚“汉族”的O。据称,安达曼群岛的生番是“大洋洲人口的祖先”。
对了,翁奇人认为人有白色牙齿像尸体一样,不吉利,所以咀嚼某些树皮使牙齿变成红色。无独有偶,黎族也喜欢咀嚼槟榔使牙齿变成乌红色。这应该就是“雕题黑齿”里,黑齿的来由了。
某种意义上,险些用毒吹矢射杀福尔摩斯的安达曼生番,与《楚辞·招魂》里“!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的南方食人族,或许是同一批人。
下一篇,我们将接着说殷商的清蒸人头和东亚的食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