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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系统——逻辑

俊 薰 美廊 2019-04-23

人@系统——逻辑

这一篇,研究一下逻辑,因为这一个概念,出现了很多次。

但凡一个信息,重复出现时,一定是有其缘由的。

所以,追溯一下逻辑的源头,对于人@系统而言,也是一种逻辑。

 

逻辑(Logic),作为一个哲学的分支,即逻辑学,通常开始于亚里士多德。

他的自然哲学,是有逻辑分支的,即三段论。

但逻辑,还有更早的缘起,就是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

赫氏只留下著作残篇,没有太多关于逻各斯的说法。

西方哲学史,是有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传统,只是后来淡化了。

这大概是因为逻各斯,是一种自我观,而哲学越来越世界观了。

所以,反而是佛的自觉,更接近于逻各斯,这是为什么?

 

其实,逻辑是一种关系,但一定要注意,这关系的本质,是非关系的关系。

这一点,可以将自己和自己的关系,浮现出现,成为逻各斯。

所以,逻辑的本源,不是对象,也不是存在,而是自己。

理解这一点,逻辑就不再是外在关系的逻辑,而是内在自己的逻各斯。

逻各斯,最基本的存在性,就是赫氏的“我研究我自己。”

这意味着,逻辑是一种形式,是基于自己的界定,所生成的思维规律。

逻辑学,要研究的对象,就是思维规律。

 

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思维规律,那研究的主体是什么?

基于感官、思维、意识的三位一体,那逻辑学的主体,就是意识。

因为只有意识,可以研究思维,而思维可以研究感官。

所以,思维有一个第一工具,就是意识楔。

意识楔,是什么?

其实,就是思维,基于意识楔,以研究功能从对象回溯主体的契机。

思维,是意识之维,也是同样的楔入,但视窗更大了。

逻辑,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思维的连续性,或者就是意念相续。

基于意识流,或者思维链,逻辑学研究的是,动机——思路——需求链条。

但这是广义的逻辑,狭义的逻辑,只要推理为真,就可以了。

 

为什么,狭义的逻辑,要推理为真?

这是因为,逻辑作为思维范畴,是要虚拟感官存在的。

那就象是思想实验,只有符合感官存在,才具有现实作用。

而这不就是科学,基于实验验证的实证性吗?

以此而论,人@系统——逻辑,也是意识体的实证。

但有意思的是,逻辑来自于意识,而并非来自于人。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逻辑既是一种形式,又是一种形而上。

意识到了,基于自己的界定,逻辑就是一种对象化的形式。

而意识不到,逻辑可以符合感官现实,就是一种抽象的形而上的证实。

 

那么,人@系统——逻辑,是怎么样子的?

首先,人@系统,基于意识体,是以自己的意识亲历,逻辑自洽的(意识层)。

这其实和一个人亲身到一个地方,是一样的,只是看到和意识到的不同。

其次,基于人有意识的共同,人@系统,是以个体意识,逻辑自证的(思维层)。

再次,基于一图一表,这一个视窗工具,是以感官存在,逻辑实证的(感官层)。

最后,人@系统——逻辑,可以意识自洽、思维自证、感官实证,三证合一。

 

说白了,逻辑是一种证明,是因为意识不到,看不见,才要的形式。

对于意识到的,看得见的,一目了然,一清二白,是不需要逻辑的。

所以,逻辑就象佛法的一个比喻,龟毛兔角,本来是不存在的,假名安立而已。

退一步说,逻辑是一个普遍存在,是不需要定语的,正如白马非马的名辩(辨识)。

但是,受限的逻辑,无处不在,因为真假不是逻辑判断的,是意识这一个主体。

或者,讲逻辑,正是因为没逻辑,或者缺逻辑。

这还是一个需求问题,而且是来自于意识,有着深层的动机。

那在于一个人在一念之间,触发的那一粒意识的种子。

以此而论,人@系统——逻辑,开始于一念,那一粒意识的种子。

 

一念,是人可以辨识的最小单元,但还可以逻辑推演。

一念,基于意念相续,是一种自我意识,主体是超我。

基于此,可以拓展超我意识,或者细微心识,主体是高维主体。

基于高维主体,一念也是一个意识体,是一个多维度多系统的全息映射单元。

人@系统——逻辑,基于意识体,就是一念之间。

这一念之间的意识,大概可以看见逻辑的本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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