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8号)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28号)
一、所有省外来(返)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疫情地市的其他来(返)泉人员,抵泉后48小时内再加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分别实施“14+5”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实施“7+3”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以及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或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泉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各类交通场站、交通卡口要加强来(返)泉人员排查,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健康码,未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要在第一落点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对行程码带星号的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第一时间推送属地防控办纳入社区管控。
五、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做到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应急预案、有预留隔离场所;落实好员工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须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才可上岗,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
六、全市人民要认真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主动规范接种疫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减少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减少出行,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0日
监制丨路文责编丨廉赟统筹丨赵勇宁编辑丨白洋审核丨苑金龙 苏艳琴 崔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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