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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36号)

阳泉日报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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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36号)


2022年4月17日,我市郊区对集中隔离的清徐县返泉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郊区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复检,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治疗。
该感染者行程轨迹为:2022年4月13日00:30自驾车从清徐县韵达快递物流园出发;1:00在晋云加油站(清徐县西谷乡北云支村)加油;2:20在清徐县清徐南高速口上高速;3:10到达阳曲县东黄水高速口,因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报告被劝返,继续在高速上行驶;3:30同乘人员(确诊病例的同事)在阳曲县黄寨镇阳曲高速口下车后,继续往阳泉方向行驶,途中未到过服务区;5:30从郊区荫营高速口驶出;5:50进入防疫检查处登记后,点对点返回荫营镇上白泉村家中,回家后独立房间居住;19:20由负压转运车转运至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为继续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工作。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



来源丨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制丨路文

责编丨廉赟

统筹丨白洋编辑丨张洁审核丨苏艳琴 崔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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