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阳泉郊区发布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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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公告
为了严厉打击破坏和盗窃国家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矿业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法释〔2016〕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特别是非法井工盗采行为,对假借各种名义私挖滥采行为的依法严查。
二、从严打击非法采矿的出资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一律按照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高限罚款;构成犯罪的,按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从重严惩。
三、严查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以暴力、威胁方式妨碍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组织参与非法开采活动的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为非法开采提供场地储存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没收非法矿产品,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为非法开采提供生产、运输工具和电力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七、为非法开采提供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罪论处,并处罚金。
八、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对举报的非法违法采矿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阳泉市郊区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违法案件罚款全部收入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九、请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珍惜生命、远离非法采矿。凡因非法采矿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政府一律不予赔偿。
举报电话:
郊区自然资源局:5070809
郊区公安分局:5050110
荫营镇人民政府:5053320
河底镇人民政府:5088347
西南舁乡人民政府:5066309
李家庄乡人民政府:2110565
平坦镇人民政府:4012907
旧街乡人民政府:4090003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3日
来源丨阳泉郊区之窗微公号
监制丨任昊责编丨黄瓅琛统筹丨张洁编辑丨董怡初审核丨苑金龙 崔志刚 毛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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