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交通违法案件曝光】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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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环境,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以案警示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2020年7月12日,汤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干海资向一平浪镇方向行驶,8时7分许,汤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张一线K42公里350米处,在转弯过程中车载货运物飘洒出车厢外与一平浪镇向干海资方向行驶的小型汽车前挡风玻璃发生碰撞,造成小型汽车前挡风玻璃破损的一般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经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平浪中队民警协调,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案例二
2020年8月8日晚,邓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侏罗纪大街由北向南行驶,23时8分,车辆行驶至侏罗纪大街与迤西路交叉路口10米(厂房小区侧门口路段)时,邓某某所驾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驶来的由李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正面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驾乘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邓某驾驶的轿车驾乘人员因未系安全带,驾驶员头部受伤,乘坐人腿部骨折。
案例三
2020年8月25日9时17分,叶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沪瑞线2856公里600米处实施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叶某处以50元罚款。
案例四
2020年8月26日14时5分许,未取得机动车驾证的李某某,驶证驾驶无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彩云镇兴民加油站北侧出入口驶出,左转弯驶上抗彩线往朋溪方向行驶时,遇到对向行驶的刘某某,刘某某向左打方向避让过程中,所驾车辆右侧车头与李某某驾驶的摩托车车头发生碰撞,两车碰撞后,刘某某车的左侧车头又与东侧路外的水泥防护墩发生撞,致一水泥防护墩被撞倒后掉下稻田里,造成摩托车驶人李某某受严重,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及水泥防护墩、稻田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五
2020年9月16日,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广通中队在楚姚线96公里处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时,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警方提示
交通事故猛如虎,惨痛教训要牢记,开车永远不马虎,小小疏忽是生死,希望广大驾驶员吸取交通事故的教训,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禄丰公安 文/视频:交警大队